前言
本文将对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蛋类经销处进行行政处罚文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涉及销售富硒鸡蛋假冒绿色食品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希望有助于增加公众对商标侵权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理解。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市监处罚〔2023〕8-17 号
该社会事件涉及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蛋类经销处的行政处罚决定。该经销处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鸡蛋,并且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在2023年2月27日,当事人销售了5斤富硒鸡蛋,经查,鸡蛋上所使用的绿色食品标识系伪造的。
绿色食品标识是指用于表示产品符合绿色食品认证标准的商标或标志。绿色食品认证是指对农产品、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采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符合环境友好、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要求的产品进行认证的过程。
(案涉产品标识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号为第17637087号)
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当事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根据该法第65条的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未能提供所购鸡蛋的合法来源,也未能提供与食用农产品进货相关的记录和凭证。
法律依据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均被视为违法行为。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依据适用规则和基准,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合理性评估
考虑到当事人为初次违法、行为较轻微且积极配合调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轻处罚,并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元整。
消费者如何判断绿色食品的真实性?
合规的绿色食品会在商品包装上标有专属的绿色食品标志,并配有一串唯一的字母和数字码。
例如GFXXXXXXXXXXXX(X为数字)。这个编码代表着生产商的身份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http://www.greenfood.org.cn/xxcx/lssp/)上的查询功能,轻松获取相关信息。
经营者者如何判断绿色食品的真实性?
1. 建立规范化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供应链管理;
2. 加强内部培训和监督,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同时应定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确保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加强外部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家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追究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商家的责任。
来自:消费法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