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绩预告违规索赔案一审胜诉
【最新进展】
近日,就投资者诉贵州百灵(002424)业绩预告违规索赔案,一审已有胜诉判决!贵州百灵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
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进展,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李仕春律师联系。
【索赔条件】
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4月29日之间买入,并于2024年0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未披露业绩预告);
于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贵州百灵股票,并于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仅供参考,具体索赔区间以法院实际认定为准)
【基本事实陈述】
2022年4月23日,公司公告发布《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违规事项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事项
2024年6月5日,贵州百灵发布公告称:“经查,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你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4年8月2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再次收到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调查,公司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2024年11月8日公司公告发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证券索赔 #股民 #股票索赔 #贵州百灵 #002424
【最新进展】
近日,就投资者诉贵州百灵(002424)业绩预告违规索赔案,一审已有胜诉判决!贵州百灵需要赔偿投资者损失。
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进展,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李仕春律师联系。
【索赔条件】
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4月29日之间买入,并于2024年0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未披露业绩预告);
于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贵州百灵股票,并于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仅供参考,具体索赔区间以法院实际认定为准)
【基本事实陈述】
2022年4月23日,公司公告发布《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违规事项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事项
2024年6月5日,贵州百灵发布公告称:“经查,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你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4年8月2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再次收到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调查,公司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2024年11月8日公司公告发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证券索赔 #股民 #股票索赔 #贵州百灵 #002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