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管理逐渐规范,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合规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8月10日,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某公司进行涉案企业合规“回头看”时,该公司负责人说。
2021年11月,某公司实际经营者王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后,发现该公司存在经营管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等方面的漏洞。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企业发展、合规意愿等方面的基础上,西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件适用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决定启动合规考察程序,邀请营口市税务局、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共同商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方案,并确定为期4个月的合规考察期。2023年1月,经与税务机关核实,王某已向税务机关补缴所有应缴款项,挽回国家全部损失。2023年5月,西市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听取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公安机关、王某及其辩护人等多方意见,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为进一步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进行回访,进行普法宣传并全面了解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后情况。
“这次检察机关的回访,既是对我们公司的监督,也是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刚才讲解的涉及合法经营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公司一定加强法律制度学习,保证公司健康发展。”该公司负责人郑重承诺。
自开展合规考察制度以来,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打造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建立完善服务民企体制机制;主动问需,实地走访企业;搭建检企联络新渠道,不断强化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做好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