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金泰1#9MW余热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
1、项目名称:1#9MW余热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项目。
2、竞争性谈判范围:项目为2×1200t/d玻璃熔窑a、b窑1套9MW汽轮发电机组、2台余热锅炉、2套换热器,以及配套所需设施,如循环水系统、不锈钢除盐水箱、变配电设备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运行。
4、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周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标段(1#9MW余热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A级锅炉制造安装许可证及A1、A2类压力容器设计生产许可证的单位。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5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玻璃、钢铁、冶金等)余热利用发电工程设计或总承包项目3项及以上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査釆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只有资格审査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A级锅炉制造安装许可证及A1、A2类压力容器设计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8日下午16点前,预审通过的单位准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023年8月20日下午17点。注:预审时,请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后,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办邮箱(发送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预审通过后,待预审时间截止统一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以上预审资料的原件需要竞争性谈判时携带至会议现场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将无法参加竞争性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