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平县城市管理局金凤大道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PGC-2023-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城市管理局金凤大道整修项目已获得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平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平县城市管理局金凤大道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XPGC-2023-062
2.3 项目概况:金凤大道(嫘祖大道-启航路)整修:铣刨路面、拆除人行道、路基钻孔注浆、重新铺设柏油路面及人行道
2.4 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6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编辑〡小象同学
来源〡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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