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研究2024年第11期:创新竞争与企业高质量创新模式选择∗ ———来自专利被无效宣告的经验证据
研究内容:
本文探讨创新竞争是否以及如何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研究基于2014—2020年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以专利被无效宣告作为创新竞争的代理变量,并采用创新突破度指数衡量创新质量,分析创新竞争对企业创新模式的影响机制及异质性效应。
研究假设:
创新竞争能够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高管创新激励机制在创新竞争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的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
创新投资策略是创新竞争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的重要机制。
创新竞争促使高创新能力、低创新风险、高专利质量的企业更倾向于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可以减少专利无效宣告的负面影响,并促进长期发展。
研究结论:
专利被无效宣告后,企业创新突破度显著提高,且影响具有持续性,说明创新竞争能够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高管股权激励、现金薪酬激励、创新投资比例和技术引进比例在其中发挥中介作用,表明创新竞争通过这两大机制影响企业创新模式选择。
创新竞争对创新风险较低、创新能力较强、专利质量较高的企业影响更大,这些企业更倾向于转向高质量创新模式。
专利被无效宣告提高了企业风险水平,降低了多元化经营程度和融资能力,但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能够缓解这些负面影响,并带来长期正向效应。
研究贡献:
拓展了二元创新模式的研究:首次使用企业创新突破度指数(CD指数)衡量创新质量,并从创新竞争角度分析企业为何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补充了专利无效宣告的经济后果研究:揭示了专利被无效宣告对企业创新模式及长期发展的影响。
提供了创新竞争的实证证据:通过专利被无效宣告数据,验证了创新竞争对企业创新模式的影响,并揭示了其微观经济后果。
政策与实践启示:研究表明创新竞争能够促使企业注重创新质量,政策制定者应完善创新竞争制度,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
#经济学 #论文分享 #创新 #竞争 #创新模式 #经济研究
研究内容:
本文探讨创新竞争是否以及如何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研究基于2014—2020年中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以专利被无效宣告作为创新竞争的代理变量,并采用创新突破度指数衡量创新质量,分析创新竞争对企业创新模式的影响机制及异质性效应。
研究假设:
创新竞争能够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高管创新激励机制在创新竞争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的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
创新投资策略是创新竞争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的重要机制。
创新竞争促使高创新能力、低创新风险、高专利质量的企业更倾向于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可以减少专利无效宣告的负面影响,并促进长期发展。
研究结论:
专利被无效宣告后,企业创新突破度显著提高,且影响具有持续性,说明创新竞争能够促使企业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高管股权激励、现金薪酬激励、创新投资比例和技术引进比例在其中发挥中介作用,表明创新竞争通过这两大机制影响企业创新模式选择。
创新竞争对创新风险较低、创新能力较强、专利质量较高的企业影响更大,这些企业更倾向于转向高质量创新模式。
专利被无效宣告提高了企业风险水平,降低了多元化经营程度和融资能力,但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能够缓解这些负面影响,并带来长期正向效应。
研究贡献:
拓展了二元创新模式的研究:首次使用企业创新突破度指数(CD指数)衡量创新质量,并从创新竞争角度分析企业为何选择高质量创新模式。
补充了专利无效宣告的经济后果研究:揭示了专利被无效宣告对企业创新模式及长期发展的影响。
提供了创新竞争的实证证据:通过专利被无效宣告数据,验证了创新竞争对企业创新模式的影响,并揭示了其微观经济后果。
政策与实践启示:研究表明创新竞争能够促使企业注重创新质量,政策制定者应完善创新竞争制度,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
#经济学 #论文分享 #创新 #竞争 #创新模式 #经济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