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票采购引发的合规风险,长期以来是跨境电商运营的核心痛点。结合2025年税局17号公告要求 ——10月起代理出口业务需完整申报实际委托方信息,此前 “买单出口” 等规避方式已完全不符合监管要求,违规做法将面临补税、罚款等后果。
从政策合规角度,香港公司在无票采购场景中可承担 “风险隔离层” 角色:
一方面其可直接与内地无票供应商建立合作,完成采购协议签订与款项支付,无需受内地发票开具限制;
另一方面,通过主体拆分设计,将无票采购相关风险与境内运营主体分离,保障境内业务符合监管标准。
双主体架构设计与职能划分
(一)香港采购主体(核心运营端)
主要负责采购全流程管控,包括供应商对接、采购协议签署、货物所有权持有。需重点注意:该主体需具备实际办公地址、本地运营人员及规范会计账簿,避免因 “空壳化” 导致内地税局不予认可,影响整体合规性。
(二)境内服务主体(辅助支撑端)
仅提供质检、仓储管理、物流协调等服务类工作,通过收取服务费实现收益,不参与采购协议签订及款项支付环节。此设计可有效隔离无票采购风险,确保境内主体账务清晰。
以深圳某跨境电商企业为例:其通过香港公司完成1000万元无票采购,境内服务公司提供配套服务并收取200万元服务费。最终香港公司合规留存采购环节收益,境内公司仅需按200万元收入申报纳税,较直接以境内主体处理无票采购,税负降低约130万元。
关键环节合规要点
✅采购对接:由香港公司与内地无票供应商沟通,款项通过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如万里汇、PingPong)从香港账户划转,货物接收凭证需以香港公司名义出具。
✅服务协作:境内公司基于实际业务内容开具合规业务费发票,确保发票项目与业务范围一致,相关费用可正常参与境内税负抵扣。
✅出口报关:以香港公司作为出口主体,委托合规物流机构采用“邮政小包”或“9610”模式报关,报关单出口方信息需与香港公司匹配,无需依赖内地采购票据。
款项结算:全流程采用公对公方式,香港公司货款支付、境内公司服务费收取均通过合规渠道,避免个人账户介入,确保流转记录可追溯。
⚠️常见风险规避提示
香港公司需杜绝 “空壳化”,实际运营条件(办公地址、人员、账簿)需符合当地监管要求;
境内服务公司不得参与采购协议签订或款项支付,严格限定服务类职能;
所有款项流转需通过持牌机构或正规渠道,严禁使用个人账户处理经.营相关款项,避免因链路不清晰引发稽查风险。
#电商合规 #无票
从政策合规角度,香港公司在无票采购场景中可承担 “风险隔离层” 角色:
一方面其可直接与内地无票供应商建立合作,完成采购协议签订与款项支付,无需受内地发票开具限制;
另一方面,通过主体拆分设计,将无票采购相关风险与境内运营主体分离,保障境内业务符合监管标准。
双主体架构设计与职能划分
(一)香港采购主体(核心运营端)
主要负责采购全流程管控,包括供应商对接、采购协议签署、货物所有权持有。需重点注意:该主体需具备实际办公地址、本地运营人员及规范会计账簿,避免因 “空壳化” 导致内地税局不予认可,影响整体合规性。
(二)境内服务主体(辅助支撑端)
仅提供质检、仓储管理、物流协调等服务类工作,通过收取服务费实现收益,不参与采购协议签订及款项支付环节。此设计可有效隔离无票采购风险,确保境内主体账务清晰。
以深圳某跨境电商企业为例:其通过香港公司完成1000万元无票采购,境内服务公司提供配套服务并收取200万元服务费。最终香港公司合规留存采购环节收益,境内公司仅需按200万元收入申报纳税,较直接以境内主体处理无票采购,税负降低约130万元。
关键环节合规要点
✅采购对接:由香港公司与内地无票供应商沟通,款项通过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如万里汇、PingPong)从香港账户划转,货物接收凭证需以香港公司名义出具。
✅服务协作:境内公司基于实际业务内容开具合规业务费发票,确保发票项目与业务范围一致,相关费用可正常参与境内税负抵扣。
✅出口报关:以香港公司作为出口主体,委托合规物流机构采用“邮政小包”或“9610”模式报关,报关单出口方信息需与香港公司匹配,无需依赖内地采购票据。
款项结算:全流程采用公对公方式,香港公司货款支付、境内公司服务费收取均通过合规渠道,避免个人账户介入,确保流转记录可追溯。
⚠️常见风险规避提示
香港公司需杜绝 “空壳化”,实际运营条件(办公地址、人员、账簿)需符合当地监管要求;
境内服务公司不得参与采购协议签订或款项支付,严格限定服务类职能;
所有款项流转需通过持牌机构或正规渠道,严禁使用个人账户处理经.营相关款项,避免因链路不清晰引发稽查风险。
#电商合规 #无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