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统计局:7月CPI同比下降0.3% 居住价格上涨0.1%。
二、江苏省公开征求意见:指导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取消落户限制。
其中包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贷款“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支持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南京、苏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
三、三亚:因提供虚假证明!20人5年内不得在三亚购房。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提醒,三亚市对房地产市场规范一直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处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应以此为戒,严格落实、遵守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共同维护三亚市良好的房地产秩序。
四、贵州六盘水: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上浮20%。
意见稿提出,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按申请贷款时六盘水市根据流动性系数区间调节管理公布的贷款限额上浮20%执行,不受“不得超过管委会明确的本市最高贷款限额(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60万元)”规定的限制。
意见稿提到,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按首次贷款确定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同时配套购买同项目住宅性质且可办理抵押登记车位(车库)1个的,车位(车库)价格与购房总价合并计算。
意见稿还提出,支持无房职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五、浙江金华市区公积金贷款新政:最高可贷100万元。
此次贷款政策调整后,购买首套住宅职工单方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从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购买二套住宅职工单方从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夫妻双方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