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碳关税即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 CBAM),是欧盟为避免 “碳泄漏”、拉齐全球碳成本而推出的跨境碳定价制度,核心是对进口高碳产品按欧盟碳价核算并补缴碳成本差额,以下是其精要介绍:
推出背景与核心目标
欧盟本土有成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本土高碳企业需承担碳成本。为防止企业为规避成本将生产转移到低碳监管宽松地区造成 “碳泄漏”,欧盟推出 CBAM。其核心目标是通过贸易工具让进口产品与欧盟本土产品承担同等碳成本,同时借欧盟大市场的影响力,将自身碳定价规则推向全球,掌握绿色贸易规则话语权。
实施进程与覆盖范围
进程:2023 年 10 月 - 2025 年底为过渡期,仅要求进口商申报产品碳排放数据,无需缴税;2026 年起进入正式实施期,进口商需按规则购买 CBAM 凭证补缴碳成本差额;计划 2034 年前完全取消欧盟本土企业的免费碳配额,实现进口与本土产品碳成本完全趋同。不过欧盟也提出实施时间或延期至 2027 年 2 月。
范围:初期涵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能六大高碳行业。未来大概率拓展至化工、塑料、纺织等更多行业,其中氢能仅针对灰氢和蓝氢征税,绿氢因零排放可豁免。
计税逻辑与核心规则
计税核心是 “差额补缴”,先核算进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隐含碳排放量,再扣除该产品在生产国已缴纳的官方碳市场碳成本,最后按欧盟碳市场(EU ETS)的周均价计算需补缴的费用。且企业申报的排放数据需经第三方认证,若数据造假,可能面临最高产品价值 50% 的罚款;年进口量低于 50 吨的小进口商可获得申报豁免。
核心影响
对国际贸易:其规则与 WTO 非歧视、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存在冲突,可能形成新的绿色贸易壁垒,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成本,存在贸易保护主义风险。
对产业链:会倒逼出口欧盟的企业将碳成本纳入战略规划,加速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同时可能推动部分高碳产能向低碳政策宽松或绿电成本低的地区转移,加剧全球产业链区域化、碎片化态势。
推出背景与核心目标
欧盟本土有成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本土高碳企业需承担碳成本。为防止企业为规避成本将生产转移到低碳监管宽松地区造成 “碳泄漏”,欧盟推出 CBAM。其核心目标是通过贸易工具让进口产品与欧盟本土产品承担同等碳成本,同时借欧盟大市场的影响力,将自身碳定价规则推向全球,掌握绿色贸易规则话语权。
实施进程与覆盖范围
进程:2023 年 10 月 - 2025 年底为过渡期,仅要求进口商申报产品碳排放数据,无需缴税;2026 年起进入正式实施期,进口商需按规则购买 CBAM 凭证补缴碳成本差额;计划 2034 年前完全取消欧盟本土企业的免费碳配额,实现进口与本土产品碳成本完全趋同。不过欧盟也提出实施时间或延期至 2027 年 2 月。
范围:初期涵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能六大高碳行业。未来大概率拓展至化工、塑料、纺织等更多行业,其中氢能仅针对灰氢和蓝氢征税,绿氢因零排放可豁免。
计税逻辑与核心规则
计税核心是 “差额补缴”,先核算进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隐含碳排放量,再扣除该产品在生产国已缴纳的官方碳市场碳成本,最后按欧盟碳市场(EU ETS)的周均价计算需补缴的费用。且企业申报的排放数据需经第三方认证,若数据造假,可能面临最高产品价值 50% 的罚款;年进口量低于 50 吨的小进口商可获得申报豁免。
核心影响
对国际贸易:其规则与 WTO 非歧视、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存在冲突,可能形成新的绿色贸易壁垒,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成本,存在贸易保护主义风险。
对产业链:会倒逼出口欧盟的企业将碳成本纳入战略规划,加速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同时可能推动部分高碳产能向低碳政策宽松或绿电成本低的地区转移,加剧全球产业链区域化、碎片化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