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一)购买食品应选择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标识、质量情况,选择包装完整、状态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预包装食品。
(二)不购买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品,不随意捡拾洪灾区域漂浮物,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三)不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洪水,不用洪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食品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得食用。
(四)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工具用具和个人卫生整洁。加工制作食品时要烧熟煮透。洪水浸泡过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五)食用购买的食品出现身体不适的,要及时就医,并拨打12315举报投诉。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