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和品牌建设,促进新时期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增强品牌意识,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促进品牌企业走出去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联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推出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业务,以“标准化+商事认证+贸易促进”新模式助力出口型企业品牌建设。获证企业不仅享有中国贸促会和中国国际商会在海外的广泛影响力,同时贸促会系统的平台资源也助力企业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中国贸促会及授权地方贸促会、行业贸促会根据报告为达标企业出具《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使用全新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共同作为出证载体,获证企业可以自由展示、下载证书。
一、 申办资质
1.申报企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连续1年以上有出口业绩。
2.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3.所出口商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4.企业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参考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信息。
二、申办流程
评价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组织评价(首次评价、复审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出具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评价后跟踪,见图1。

三、申办材料
1.《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可扫文末二维码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括进出口业务;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章),申报时暂未公布上年度报表的,可提供已公布的最近一年的报表;
4.所申报品牌的商标注册证书,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应包括申报商品类别;
5.近1年出口业绩证明;
6.企业控股证明材料;
7.研发创新能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作品登记证、著作权证、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等的证明材料;
8.国际认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行业质量安全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
9.市场认可证明材料;
10.境外知识产权保护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品牌、境外授权专利等;
11.全球化经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境外机构、境外宣传等;
12.各类信用等级认定证明材料,包括海关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检验检疫信用等级、工商信用等级等;
13.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14.申报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2套,电子版1份。
扫码下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
(2023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