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使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5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新增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点位及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以上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自2023年9月15日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文来源:东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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