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宁溧市监处罚〔2024〕323号:
- 违法事实:
1. 标签虚假:生产的菜籽油及芝麻油标签标注虚假生产商名称、地址及作坊证号,营养成分表无证明材料。
2. 虚假生产日期:1L规格菜籽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2024年9月17日),实际于9月16日发货。
3. 销售情况:共销售62瓶菜籽油及34瓶芝麻油,销售额4045.7元,违法所得449元。
- 法律依据:
-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标签虚假)、第三十四条(虚假生产日期);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罚规定)。
- 处罚结果:
1. 没收违法所得449元及涉案产品、标签纸;
2. 罚款10000元(标签违规6000元+虚假日期4000元)。
- 裁量理由:积极配合调查、货值低、及时整改,从轻减轻处罚。
2)瑞市监处罚〔2024〕1772号:
- 违法事实:
- 在抖音直播间宣传“白发转黑”功效,但实际仅提供一般头发养护服务,使用的产品无相关功效。
- 直播观众280人,点赞1415次,未产生实际销售。
-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商业宣传)。
-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 裁量理由:配合调查、违法时间短、社会危害小,减轻处罚。
3)安市监处罚〔2024〕2108号:
- 违法事实:
1. 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药品及保健食品促销广告,无审批备案文号。
2. 发布处方药广告:广告内容包含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等多种处方药,违反处方药广告发布规定。
- 广告自行设计,无广告费用,案发后删除违法内容。
- 法律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需审批广告未审批)、第十五条(处方药广告限制);
-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处罚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18000元。
- 裁量理由:主动删除广告、配合调查,减轻处罚。
- 违法事实:
1. 标签虚假:生产的菜籽油及芝麻油标签标注虚假生产商名称、地址及作坊证号,营养成分表无证明材料。
2. 虚假生产日期:1L规格菜籽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2024年9月17日),实际于9月16日发货。
3. 销售情况:共销售62瓶菜籽油及34瓶芝麻油,销售额4045.7元,违法所得449元。
- 法律依据:
-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标签虚假)、第三十四条(虚假生产日期);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四条(处罚规定)。
- 处罚结果:
1. 没收违法所得449元及涉案产品、标签纸;
2. 罚款10000元(标签违规6000元+虚假日期4000元)。
- 裁量理由:积极配合调查、货值低、及时整改,从轻减轻处罚。
2)瑞市监处罚〔2024〕1772号:
- 违法事实:
- 在抖音直播间宣传“白发转黑”功效,但实际仅提供一般头发养护服务,使用的产品无相关功效。
- 直播观众280人,点赞1415次,未产生实际销售。
-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商业宣传)。
-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 裁量理由:配合调查、违法时间短、社会危害小,减轻处罚。
3)安市监处罚〔2024〕2108号:
- 违法事实:
1. 未经审批发布广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药品及保健食品促销广告,无审批备案文号。
2. 发布处方药广告:广告内容包含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等多种处方药,违反处方药广告发布规定。
- 广告自行设计,无广告费用,案发后删除违法内容。
- 法律依据: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需审批广告未审批)、第十五条(处方药广告限制);
-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处罚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18000元。
- 裁量理由:主动删除广告、配合调查,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