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热水器出口欧盟需通过ERP认证(即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的要求),并完成能效标签注册,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核心法规依据
生态设计要求
依据 EU 814/2013 法规,需满足:
最低能效指数(η)标准(例如电热水器需测试加热效率);
限制待机/关机功耗(通常 ≤1W);
产品需具备温控功能及功率调节能力,减少能源浪费;
材料设计需便于回收,优先使用环保材料。
能效标签要求
依据 EU 812/2013 及标签法规 EU 2017/1369:
需加贴A-G级能效标签(2021年后取消A+++旧分级);
标签须包含年能耗量、二维码(链接至EPREL数据库)等参数。
二、认证流程
确认适用标准
根据产品类型(储水式/即热式)匹配EU 814/2013及EN 50440等测试标准。
实验室测试
测试项目:能效指数(η)、待机功耗、热水输出率、温控精度(如重启温度差值);
测试机构:须选择欧盟认可实验室。
技术文件编制
文件需包含:
产品规格书、设计图纸及电路图;
测试报告(涵盖所有能效及生态设计数据);
用户手册(明确能效参数、使用说明)。
EPREL数据库注册
提交产品技术文档及测试报告至欧盟能效标签数据库;
生成唯一注册号及标准化能效标签文件。
加贴标签与CE认证
产品需同时加贴CE标志和能效标签;
制造商签署符合性声明(DoC)。
三、关键注意事项
适用产品范围
包括储水式电热水器(容积≤2000升)、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燃气类还需额外测试氮氧化物排放。
认证主体要求
申请方需为欧盟境内注册公司或通过授权代表(欧代)提交,个人无法注册。
认证周期
常规流程需7-10工作日(普通产品)。
违规风险
未通过认证的产品禁止在欧盟销售,违者面临下架、罚款或诉讼。
四、所需文件清单
产品技术规格书(含加热元件参数);
测试报告(能效、温控功能等);
风险评估报告(如电气安全);
营业执照副本及欧代授权文件。
注:新规规定2025年5月9日起强制实施新版能耗标准,旧版(EU) No 812/2013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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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法规依据
生态设计要求
依据 EU 814/2013 法规,需满足:
最低能效指数(η)标准(例如电热水器需测试加热效率);
限制待机/关机功耗(通常 ≤1W);
产品需具备温控功能及功率调节能力,减少能源浪费;
材料设计需便于回收,优先使用环保材料。
能效标签要求
依据 EU 812/2013 及标签法规 EU 2017/1369:
需加贴A-G级能效标签(2021年后取消A+++旧分级);
标签须包含年能耗量、二维码(链接至EPREL数据库)等参数。
二、认证流程
确认适用标准
根据产品类型(储水式/即热式)匹配EU 814/2013及EN 50440等测试标准。
实验室测试
测试项目:能效指数(η)、待机功耗、热水输出率、温控精度(如重启温度差值);
测试机构:须选择欧盟认可实验室。
技术文件编制
文件需包含:
产品规格书、设计图纸及电路图;
测试报告(涵盖所有能效及生态设计数据);
用户手册(明确能效参数、使用说明)。
EPREL数据库注册
提交产品技术文档及测试报告至欧盟能效标签数据库;
生成唯一注册号及标准化能效标签文件。
加贴标签与CE认证
产品需同时加贴CE标志和能效标签;
制造商签署符合性声明(DoC)。
三、关键注意事项
适用产品范围
包括储水式电热水器(容积≤2000升)、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燃气类还需额外测试氮氧化物排放。
认证主体要求
申请方需为欧盟境内注册公司或通过授权代表(欧代)提交,个人无法注册。
认证周期
常规流程需7-10工作日(普通产品)。
违规风险
未通过认证的产品禁止在欧盟销售,违者面临下架、罚款或诉讼。
四、所需文件清单
产品技术规格书(含加热元件参数);
测试报告(能效、温控功能等);
风险评估报告(如电气安全);
营业执照副本及欧代授权文件。
注:新规规定2025年5月9日起强制实施新版能耗标准,旧版(EU) No 812/2013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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