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从事废钢铁回收生意多年的张瑞井陷入深深的困惑之中,10月9日,张瑞井将回收来的废旧铁丝压块,卖给赤峰中唐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唐特钢”)。次日,铁丝压块运抵中钢厂,卸货检验后,被发现掺有土和垃圾,张瑞井被通知35.77吨整车压块全被没收,张瑞井多次试图联系中唐特钢,但始终无人出面解决。
张瑞井表示,与她接触的多数钢厂不同,中唐特钢采取的是先卸货再验货的流程,“之前送过几次,也没出过问题,所以货车到了就直接卸货了。”她解释道。10月10日早晨,司机接到通知,货物被判定“掺假”。张瑞井从中间人提供的钢厂扒检视频中看到,货物里确实掺有土和垃圾。面对这种情况,张瑞井立即联系了上家济宁的再生资源公司,对方同意她将货物退回。“一共两车,没卸货的那车我已经安排退回了,但是卸货的这车,钢厂要整车罚没,还让我交1000元罚款。”张瑞井说。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张瑞井多次尝试联系中唐特钢进行协商,但始终无人出面解决,但对方始终不提供中唐特钢的联系方式。随后,张瑞井多方寻找,找到了中唐特钢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但对方让她联系业务部门,且无法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波律师指出,钢厂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所收的产品即使质量不合格,也应该退还出售人,钢厂是民事主体,并非执法单位,没有权利没收他人财物。”刘波律师强调,“废旧铁丝压块货主和钢厂属于民事买卖合同关系,货主有权要求钢厂退还货物,如钢厂不退还,货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张瑞井透露,当天晚上赤峰中唐特钢的户头主动联系她,表示愿意积极解决问题。然而,这一看似积极的进展随后出现了新的情况。卸完车后,对方要求张瑞井删除反映情况的稿子,并表示如果不删除稿子,问题将无法得到解决。截至目前,35.77吨铁丝压块仍被扣在中唐特钢内。
张瑞井的经历并非个例,在废钢回收行业,类似“厂规”大于法的做法时有发生。民事纠纷的“妥善合理解决”,其核心要义在于:不仅追求法律上的正确,更追求结果上的公平、成本上的经济、过程上的平和以及社会效果的积极。因此,它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深刻的社会治理命题,是连接法律条文与社会生活、个体权利与公共秩序的桥梁,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
#钢材 #舆情监测 #中唐特钢
张瑞井表示,与她接触的多数钢厂不同,中唐特钢采取的是先卸货再验货的流程,“之前送过几次,也没出过问题,所以货车到了就直接卸货了。”她解释道。10月10日早晨,司机接到通知,货物被判定“掺假”。张瑞井从中间人提供的钢厂扒检视频中看到,货物里确实掺有土和垃圾。面对这种情况,张瑞井立即联系了上家济宁的再生资源公司,对方同意她将货物退回。“一共两车,没卸货的那车我已经安排退回了,但是卸货的这车,钢厂要整车罚没,还让我交1000元罚款。”张瑞井说。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张瑞井多次尝试联系中唐特钢进行协商,但始终无人出面解决,但对方始终不提供中唐特钢的联系方式。随后,张瑞井多方寻找,找到了中唐特钢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但对方让她联系业务部门,且无法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波律师指出,钢厂的行为不合理也不合法。“所收的产品即使质量不合格,也应该退还出售人,钢厂是民事主体,并非执法单位,没有权利没收他人财物。”刘波律师强调,“废旧铁丝压块货主和钢厂属于民事买卖合同关系,货主有权要求钢厂退还货物,如钢厂不退还,货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张瑞井透露,当天晚上赤峰中唐特钢的户头主动联系她,表示愿意积极解决问题。然而,这一看似积极的进展随后出现了新的情况。卸完车后,对方要求张瑞井删除反映情况的稿子,并表示如果不删除稿子,问题将无法得到解决。截至目前,35.77吨铁丝压块仍被扣在中唐特钢内。
张瑞井的经历并非个例,在废钢回收行业,类似“厂规”大于法的做法时有发生。民事纠纷的“妥善合理解决”,其核心要义在于:不仅追求法律上的正确,更追求结果上的公平、成本上的经济、过程上的平和以及社会效果的积极。因此,它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深刻的社会治理命题,是连接法律条文与社会生活、个体权利与公共秩序的桥梁,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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