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云市监红开处罚[2025]127号
1. 违法事实
当事人从多个网络平台购进07式体能训练服、军用袜子、肩章、作战靴等军服及相关物品并销售,其中已销售部分训练服、裤子和袜子,违法所得507元,剩余大量军服物品未销售且无法说明来源。其行为违反《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禁止买卖军服)。
2. 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销售数量较少、积极配合调查,予以从轻处罚:
- 没收剩余军服及相关物品(包括肩章、作战靴、训练服等);
- 没收违法所得507元;
- 罚款10000元;
- 罚没款合计10507元。
二、赣市市监处罚[2025]120号
1.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拼多多等平台的多家网店销售盐酸达泊西汀片、他达拉非片等处方药时,在商品首页公开展示药品外包装、适应症、用法用量,并使用“房事持久、专治早泄、变粗变硬”等夸大或与说明书不符的宣传用语,且未标注处方药警示信息。经责令整改后仍未及时改正,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处方药广告发布规定)。
2. 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经营时间短、后期完成整改,予以减轻处罚:
- 罚款100000元。
1. 违法事实
当事人从多个网络平台购进07式体能训练服、军用袜子、肩章、作战靴等军服及相关物品并销售,其中已销售部分训练服、裤子和袜子,违法所得507元,剩余大量军服物品未销售且无法说明来源。其行为违反《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禁止买卖军服)。
2. 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销售数量较少、积极配合调查,予以从轻处罚:
- 没收剩余军服及相关物品(包括肩章、作战靴、训练服等);
- 没收违法所得507元;
- 罚款10000元;
- 罚没款合计10507元。
二、赣市市监处罚[2025]120号
1.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拼多多等平台的多家网店销售盐酸达泊西汀片、他达拉非片等处方药时,在商品首页公开展示药品外包装、适应症、用法用量,并使用“房事持久、专治早泄、变粗变硬”等夸大或与说明书不符的宣传用语,且未标注处方药警示信息。经责令整改后仍未及时改正,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处方药广告发布规定)。
2. 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经营时间短、后期完成整改,予以减轻处罚:
- 罚款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