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
1. 违法事实
- 违规展示处方药适应症:2024年2月,在处方审核前于销售详情页直接展示“他达拉非片”说明书内的适应症,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发布未经审查的广告:委托私人工作室发布“他达拉非片”及“葵花牌晕车贴”广告,未进行广告审查,制作费用3000元(500元/条,共6条),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过往违法记录:2023年因发布未经审查的保健食品广告被处罚2次,2023年12月因展示处方药外包装被福建省药监局处罚。
2. 处罚依据
- 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因一年内同一性质违法及两年内多次违法,从重处罚。
3. 处罚结果
- 对违规展示处方药适应症行为罚款85,000元;
- 对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行为罚款8,100元,合计93,100元。
案例二:
1. 违法事实
- 2024年8月26日,因公开展示处方药外包装、标签等信息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 2024年10月9日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上述违规展示行为,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2. 处罚依据
- 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
3.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0元。
【莆市监处罚〔2024〕04290010号、银兴市监处罚〔2024〕36号】
1. 违法事实
- 违规展示处方药适应症:2024年2月,在处方审核前于销售详情页直接展示“他达拉非片”说明书内的适应症,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发布未经审查的广告:委托私人工作室发布“他达拉非片”及“葵花牌晕车贴”广告,未进行广告审查,制作费用3000元(500元/条,共6条),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过往违法记录:2023年因发布未经审查的保健食品广告被处罚2次,2023年12月因展示处方药外包装被福建省药监局处罚。
2. 处罚依据
- 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因一年内同一性质违法及两年内多次违法,从重处罚。
3. 处罚结果
- 对违规展示处方药适应症行为罚款85,000元;
- 对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行为罚款8,100元,合计93,100元。
案例二:
1. 违法事实
- 2024年8月26日,因公开展示处方药外包装、标签等信息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 2024年10月9日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上述违规展示行为,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2. 处罚依据
- 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
3.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0元。
【莆市监处罚〔2024〕04290010号、银兴市监处罚〔2024〕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