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到三包退换车,第一反应满足条件是4次/30日以上,其实有一部分零件是比较特殊的,因为这些零件是各大系统的主要零部件,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更容易导致安全事故,所以三包法规规定这些主要零部件在三包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车主可以要求退换车。以下为三包配套标准中示例的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每家主机厂都会在三包凭证上列出各自对应的零件,各位要根据自己车辆的三包凭证对号入座。
发动机:曲轴,主轴承,连杆,连杆轴承,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气缸盖,凸轮轴,气门,气缸体
变速器:箱体,齿轮,轴承,箱内动力传动元件(含离合器,制动器)
动力蓄电池:电芯,动力蓄电池箱体
行驶驱动电机:定子组件,转子组件,轴承,壳体
转向系统:转向机总成,转向柱,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
制动系统:制动主缸,轮缸,助力器,制动踏板及其支架
悬架系统:弹簧,控制臂,连杆
传动系统: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半轴,减速器(连接行驶驱动电机)
污染控制装置:颗粒捕集器,催化转化器
车身:车身骨架,副车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
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零件主要都是机械件,智能控制单元都不在主要零部件的范围。另像大家经常会问的空调系统是没有主要零部件的,因为空调系统故障后果一般是感官性的冷热故障,并没有安全隐患。所以空调的故障一般都是同一质量问题维修超过4次才满足三包退换车条件的。
主要零部件除了>2次可退换车外,针对动力总成(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还有一条“以零换整”的规定,在交车之日起60日或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相应的总成。举个例:如果购买的新车在交付后1个月/2000公里时出现电芯故障,此时可以要求更换一块新的电池包,而不是开包更换电芯。另如果购买的新车在交付后7天内出现电芯故障,是可以要求三包退换车条件的,之前有人问到如果第8天出现故障需更换电池包怎么办,我只能说并不满足三包退换车条件,但还是可以坚持要求哦!
发动机:曲轴,主轴承,连杆,连杆轴承,活塞,活塞环,活塞销,气缸盖,凸轮轴,气门,气缸体
变速器:箱体,齿轮,轴承,箱内动力传动元件(含离合器,制动器)
动力蓄电池:电芯,动力蓄电池箱体
行驶驱动电机:定子组件,转子组件,轴承,壳体
转向系统:转向机总成,转向柱,转向万向节,转向拉杆(不含球头),转向节
制动系统:制动主缸,轮缸,助力器,制动踏板及其支架
悬架系统:弹簧,控制臂,连杆
传动系统:桥壳,主减速器,差速器,传动轴,半轴,减速器(连接行驶驱动电机)
污染控制装置:颗粒捕集器,催化转化器
车身:车身骨架,副车架,纵梁,横梁,前后车门本体
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零件主要都是机械件,智能控制单元都不在主要零部件的范围。另像大家经常会问的空调系统是没有主要零部件的,因为空调系统故障后果一般是感官性的冷热故障,并没有安全隐患。所以空调的故障一般都是同一质量问题维修超过4次才满足三包退换车条件的。
主要零部件除了>2次可退换车外,针对动力总成(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还有一条“以零换整”的规定,在交车之日起60日或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相应的总成。举个例:如果购买的新车在交付后1个月/2000公里时出现电芯故障,此时可以要求更换一块新的电池包,而不是开包更换电芯。另如果购买的新车在交付后7天内出现电芯故障,是可以要求三包退换车条件的,之前有人问到如果第8天出现故障需更换电池包怎么办,我只能说并不满足三包退换车条件,但还是可以坚持要求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