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偏差 | ||
重大偏差 | 概念 |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
情形 |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如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 |
法律后果 | 如投标文件构成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如招标文件中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则投标文件构成重大偏差时的处理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
细微偏差 | 概念 | 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
法律后果 | 如投标文件构成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