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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南山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10 16:01: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85    评论: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长汀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P--

项目名称: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

预算金额:657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长汀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投资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岩市长汀县。

2.2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四个子项目,各子项建设内容:

(1)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本工程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0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11座,总设计规模2145吨/天,新建污水主管网HDPE缠绕增强管137.62公里,UPVC接户管381.42公里,一体化泵站4座,合计规模690吨/天。

(2)长汀县南山河流域农村污水整治工程:本工程为长汀县南山河流域3个镇22个村的污水处理工程,新建6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共计780m³/d,改扩建4座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后总规模为1100m³/d,加上已建的11座处理规模为1260m³/d,南山河流域各村污水处理站共计21座。总处理规模3140m³/d,配套管网长177.46公里。

(3)长汀县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本工程为长汀县城区及集镇共涉及41个村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本次新建6座一体化泵站,其中20吨/天1座,80吨/天2座,100吨/天1座,200吨/天2座。配套管网长度根据现有村庄人口居住情况一次性设计建设,本工程管道全长234.686km,主干管采用管径为DN200-DN300,材质为HDPE增强缠绕管,泵站出水压力管采用管径为DN75、DN100,材质为PE管,接户管管径为DN100,材质选用UPVC管。

(4)存量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将项目区域范围内201个村的存量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合作范围由中标的特许经营投资人运营维护,实现厂网一体化。

上述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均暂定,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对各子项目进行逐项疏理,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实施机构可根据建设需要、规划要求、项目审批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

2.3投资规模:新建项目总投资约65735.10万元,各子项目投资构成:

(1)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本工程投资估算27330.62万元。其中∶工程费21895.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6.09万元、预备费1205.08万元、建设期利息2024.02万元。

(2)长汀县南山河流域农村污水整治工程:本工程总投资为11278.29万元,其中污水处理站工程投资为1541.79万元,配套管网工程投资为9736.50万元。

(3)长汀县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本工程总投资为27126.19万元。

上述新建项目的投资额均为暂定值,具体以有权部门审核的投资额为准。

2.4招标范围:《长汀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汀县南山河流域农村污水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长汀县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的村庄范围内的新建、改建设施和存量设施。

2.5运作模式:新建和改建项目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投资人采取新建、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期满后移交政府(即“新建、改建-运营-移交”),针对存量污水处理设施由政府委托特许经营投资人进行委托运营(即“委托运营”)。

2.6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27年,存量项目的运营期30年。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允许不组建项目公司。若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住所(长汀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项目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资质,中标社会资本方单独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设立后十(1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满足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

2.8质量要求:

(1)建设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龙岩市等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200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2012)、《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2008)、《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闽建村〔2019〕2号)。

(2)运营质量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500m³/d(含)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500m3/d以下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执行《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出水排入农田或林地进行消纳的站点,出水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21),通过《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成效评估办法》(闽农污提升办[2021]4号)评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仲裁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投标人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地点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8000)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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