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位张阿姨向我咨询:伊律师,去年我在海口国际会展中心办的“家装建材博览会”上,看中了一套“XXXX”牌的家具。当时觉得家博会这么大的活动,肯定很正规,就跟销售签了合同,订了沙发、衣柜这些,总共6万块钱。
我当场交了1.2万的定金,过了一个多月,对方催我付尾款好安排发货,我就把剩下的4.8万也转给了他。可谁知道,钱付清了,家具却迟迟不来。我催一次,他就找个理由拖一次,说什么“明天就送”、“在排单了”,后来干脆不回信息了。这都快一年了,家具的影子都没见到,该怎么办啊?
伊律回复:根据您的描述,这名销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典型的合同欺诈。其在收到您全款后,无任何合理解释,长期不履行发货义务,已经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您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其“退一赔三”,即退还您已支付的6万元货款,并支付18万元的赔偿!
关于家博会主办方的连带责任问题,需要看您的证据是否能将这笔交易与主办方直接关联。如果在合同、收款方等环节无法体现主办方的角色,那么维权时可能需要将矛头对准与您交易的销售方。
伊律师提醒大家,在任何展销会上购物,签订合同时,务必看清签约主体是谁;支付大额款项时,尽量选择对公账户或主办方指定的收款渠道,并索要正规发票。
#家博会 #家装建材 #消费者权益 #误导消费者 #保护消费者 #线下买家电 #全屋家具 #家具展
我当场交了1.2万的定金,过了一个多月,对方催我付尾款好安排发货,我就把剩下的4.8万也转给了他。可谁知道,钱付清了,家具却迟迟不来。我催一次,他就找个理由拖一次,说什么“明天就送”、“在排单了”,后来干脆不回信息了。这都快一年了,家具的影子都没见到,该怎么办啊?
伊律回复:根据您的描述,这名销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典型的合同欺诈。其在收到您全款后,无任何合理解释,长期不履行发货义务,已经可以认定其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您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其“退一赔三”,即退还您已支付的6万元货款,并支付18万元的赔偿!
关于家博会主办方的连带责任问题,需要看您的证据是否能将这笔交易与主办方直接关联。如果在合同、收款方等环节无法体现主办方的角色,那么维权时可能需要将矛头对准与您交易的销售方。
伊律师提醒大家,在任何展销会上购物,签订合同时,务必看清签约主体是谁;支付大额款项时,尽量选择对公账户或主办方指定的收款渠道,并索要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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