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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洗衣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

   日期:2022-09-27 16:01: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64    评论: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洗衣房改造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④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洗衣房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ZZQ)-074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洗衣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洗衣房改造

1项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4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④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或将投标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邮件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q.com),并电话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请提供公告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3.7项的资格文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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