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出版版权产业扶持
2023年佛山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
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0日截止
扶持标准
为调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创作积极性,对著作权人在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进行的作品著作权登记进行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25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政府资助标准为每件500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150件;同一公民每年度受资助的作品数量最高为50件。
申报条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人必须取得由国家版权局或广东省版权局核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并在提交资助申请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佛山市户籍的自然人;
(二)持有佛山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三)在佛山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四)在佛山市内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五)在佛山市经商的非本市户籍自然人;
(六)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一方符合资助条件的,也可申请资助。
2023年佛山市优秀版权作品认定
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1日截止
扶持标准
1.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每件资助2万元;
2.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每件资助4万元;
3.计算机软件,每件资助6万元;
4.视听作品、建筑作品,每件资助8万元。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户籍或注册地在佛山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如果是合作作品,合作作者须至少有一个是户籍或注册地在佛山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申请人对所申报的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并已进行著作权登记,获得作品登记证书;
3.作品体现自主创新精神,创作方式和内容形式富有创新性;
4.作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思想内容积极向上,传播范围广,社会认知度高;
5.作品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023年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认定
申报时间
2023年8月31日截止
扶持标准
被认定为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已被认定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可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但不再给予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20万元的资助。
申报条件
(一)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注重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作品登记量累计不低于100件,近三年年均增长不低于10%;
2.主要经营范围为版权相关产业,或主营业务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能积极开展版权的产业化运营,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
3.建立版权管理规章制度,有确定的版权管理机构,配备具备版权法律知识的专兼职版权管理人员;
4.有较完善的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培训机制,员工具备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单位有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实现软件正版化,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
6.申报主体为法人的,须注册时间满2年,经营状况良好;申报主体为非法人组织的,在推动版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方面成果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佛山市版权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清晰完整的版权相关发展规划,有从事版权管理相关人员,发展方向明确,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拥有可独立支配的产业园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0家以上,或者在特定区域内已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集聚基地,其中60%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产品、服务、技术、人才等方面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
3.具有较好的版权服务体系,能为园区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与版权相关的交流、交易、合作、咨询、培训等服务;
4.建立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园区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创造和运用作品的数量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具有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园区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

服务 领域
SERVICE AREAS
l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变更、续展、异议、复审、无效、 撤销三年不使用等;
l专利申请、PCT延伸、专利备案、许可等;
l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标准化认证等认证服务;
l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省/市企业技术改造、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项目申报;
l侵权行为诉讼,法律顾问,品牌战略及专利部署;
l美术著作权、软件著作权、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等;
l工商注册、代理做账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