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辽宁省科技厅发布《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
方案提出,着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产业集群,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 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体系,遴选和支持一批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
加快人工智能、 软件、工业互联网等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与工业行业绿色低碳技术融合发展,引领高碳工业流程的零碳低碳再造和数字化转型。到2030年,重点工业领域实现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形成一批生产工艺深度脱碳、工业流程再造、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系统解决方案。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动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开展辽东山区森林、辽西北沙化草地、辽河口滨海湿地和海洋等生态系统的固碳增汇机制研究和保护修复技术攻关,有力支撑辽河口国家公园建设。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利用、 农林废弃物低碳高效资源化、生物炭土壤固碳等技术研发应用, 形成适合辽宁实际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综合技术体系。加强碳汇监测与核算技术方法研究,深挖我省各类生态系统碳汇潜力。
加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到2030年,全省建筑节能减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支撑实现新建建筑碳排放量大幅降低,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提升。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作用,根据《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参照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的《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结合辽宁实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中科院沈阳分院共同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信息可通过“辽宁科技”微信工作号查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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