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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运输管理中心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日期:2022-07-09 16:03: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78    评论:0    
核心提示: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久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久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8(JLJH-)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久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48(JLJH-);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万元;

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

采购需求:车间维修工具及材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且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久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完成以上要求后投标人可以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投标人邮箱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时间:2022年7月2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与西四环交汇处北行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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