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违规
ST奥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振滔(时任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王进权(时任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翁衡(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华谊兄弟: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监管函
4月30日,公司公告,因董事长王忠军于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前三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328,700股,成交金额999,248元,违反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忠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因同一事项,王忠军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佐力药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及深交所监管函
4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爱华的配偶陆秀梅证券账户于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3,000股,成交金额220,040元;并于2024年4月19日至4月22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51,400股,成交金额763,900元,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马爱华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因同一事项,马爱华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迦南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监管函
4月30日,公司公告,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比逊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集资金支出,涉及金额554.26万元”的情形,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正、董事会秘书晁虎、财务总监徐海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因同一事项,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华策影视:公司董事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及深交所监管函
4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董事夏欣才的配偶芮彩萍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16,300股,成交金额118,175元;4月24日卖出公司股票16,300股,成交金额116,708元,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夏欣才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因同一事项,夏欣才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水晶光电:公司及董事会秘书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4月30日,公司公告,因公司存在“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上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误填为上年同期末的数值”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韩莉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二、再融资

三、股份增减持

四、“关键少数”变动

五、股份回购
金固股份:公司拟回购股份
4月29日,公司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5元/股(含)。
申通快递:完成股份回购
4月30日,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4月29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59.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最高成交价为9.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9.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景兴纸业:公司拟回购股份
4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含)。
闰土股份:公司拟回购股份
4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
天宇股份:完成股份回购
4月30日,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数量为1,646,4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31%,最高成交价为18.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785,4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六、其他重大事项
福斯达:公司涉及仲裁
4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发来的仲裁通知(仲裁号:28574/XZG),AWE与福斯达于2020年11月1日签订订单,合同金额253万美元,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就设备质量相关事项存在争议,AWE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被申请人,申请人请求赔偿款173,473.91万日元及利息等。目前,该案件仲裁庭已受理,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