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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新|人工智能时代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23)

   日期:2024-05-05 05:06:3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3    评论:0    

编者按:

21世纪以来,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实现的技术突破及其所展现出的创作潜能不断刷新着各界的认知,“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已经逐渐脱离了20世纪文艺作品中单纯的“拟人物”形象,转而以一种“革命性创作工具”的姿态出现在大众面前,并逐步渗透到各个专业领域的生产与创作环节中。
本期“艺术与科技”专栏选刊6篇最新论作,其中,吴飞从艺术创作的主体性问题出发,重新审视艺术的工业化问题,批判性地反思“技术”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周建新以2023年的产业数据为支撑,分析当下我国在人工智能与艺术领域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王雪松、戴姗姗从产业发展角度回顾了音乐领域与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变革并展望其发展方向;贡雨婕、祝帅认为,人工智能不仅能在工具与方法层面为设计领域提供助力,更能在底层思维、方法论等元问题层面为学科提供启发;杜梁、贾天翔则围绕“电子游戏”这种与人工智能技术高度相关的新艺术媒介,探讨了人工智能参与艺术创作时在资本、数据以及美学评价等方面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秦兰珺通过梳理近期与虚拟现实艺术有关的学术成果,冷静地提出在面对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学术热点时,研究者应注意“去伪存真”。
6篇文章的作者来自不同学科领域,大家聚焦于人工智能这一热点话题,以多维度的深入探讨,为艺术学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知识、新洞见、新启示。
——赵东川

作者

周建新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
深圳大学文化数字化与文化创新发展重点实验室

原文刊于《艺术学研究》2024年第2期

摘要

当前,数字化时代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生成高质量文化内容、推动构建文化消费新机制、创新文化传播模式和加强文化治理范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度,文化产业学界产生了较为丰富的人工智能议题且整体研究成果丰硕,其中ChatGPT、AIGC、AI大模型成为年度热词,数字出版、数字音乐产业、人工智能绘画、文化传播成为重要议题。同时,人工智能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也存在难题,如科技与人文的博弈、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争议、知识产权保护与监管问题、人工智能伦理风险等,亟待学界探索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未来,文化产业学界需要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在内容生产、数据模型、文化消费等方面的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更具前瞻性的指导。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强调“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面对数字化的时代浪潮,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生成高质量文化内容、推动建构文化消费新机制、创新文化传播模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度,文化产业学界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文化强国建设以及数字中国建设等政策指引下,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创新需求,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年度热点:人工智能开拓文化产业研究新视野

2023年,文化产业学界密切关注诸如ChatGPT、AIGC、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热点,并从多角度、多层面探讨人工智能的理论与实践,对新兴技术赋能文化产业的研究热度持续高涨。

(一)ChatGPT引发学术爆点

2023年是人工智能发展史上的重要年份,更有人称之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年”。2023年12月,“生成式人工智能”入选“2023年度十大科技名词”,可见人工智能在科技领域具有深远的影响力。对话式人工智能模型ChatGPT推出以来,引发了多个行业的颠覆性变革,ChatGPT迅速成为文化产业学界的重要研究方向。2023年初,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师生就文化产业领域的主要问题与ChatGPT展开对话,他们认为“文化产业+AI”是AI技术深度渗透并被广泛应用于文化领域的过程,同时也是提升文化科技附加值,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深度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创造的过程。许多学者从生成模型、语言理解、管理能力、作品版权、文化传播等方面对ChatGPT进行了深入研究,这种由数字技术集成的新生事物为文化产业学界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一方面,学界关注科技的发展理念与创新能力,重视ChatGPT为文化产业带来的赋能作用,并推动其对人类生活发挥正向作用。相关研究聚焦ChatGPT推动中华文化传承发展、赋能数字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等主题,主要从正面肯定了技术革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学界亦关注人机交互存在的矛盾与悖论,以及由此引发的科技伦理、版权争议、数据安全等问题,并强调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人工智能的影响与作用。张夏恒指出,ChatGPT作为新事物、新技术,在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信息传播等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隐患,因此需要对其加以关注与规制,即通过关注ChatGPT所带来的正向影响与严峻挑战,预测和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为技术革新热潮提供正确理论指导。

(二)AIGC创新内容生产方式

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促进内容生产向智能化转变,迅速催生了全新的科技革命系统,促进了科技互动和知识共享。王熠认为人工智能已深刻影响到文化内容生产的各个环节,人工智能影响下的文化生产在内容创作流程上比之前更为简化,在生产渠道和传播载体上也随着信息通道的迁移而发生了改变。当前,学界普遍认为作为新型内容创作方式的AIGC已驱动文化产业步入新阶段,而学者们亦从多个角度阐释了AIGC的价值意蕴,尤为关注文化内容生产的颠覆性变革。郭全中等人从发展演进的角度将AIGC界定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生产数字信息内容,具有AI能力强、内容生产效率高、内容生成质量稳定、成本相对低等特点”,认为“AIGC的发展关键点在于技术要素与商业要素的共同进步”。以电影艺术为例,有学者关注到,AIGC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图像识别、图像分割、目标检测、图像生成等领域,并能协助完成人物的建模、场景的重构、物理效果的模拟等计算机视觉技术。再看媒介内容创作方面,有学者认为AIGC可以通过对大量人类作品进行融合与再造,打破人类固有的思维惯性,使创作者得到灵感和启发,促进作品质量与创作水平的提升。然而,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内容生产也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完成有深度的文化创作、如何增强文化内容的原创性和可读性、如何赋予文化作品以情感等议题值得重点讨论,而讨论的最终目的是将文化作品向理性、准确、独创的方向推进。解学芳等学者认为,构建AIGC赋能的中国式数字文化生产模式,应秉持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双向建构的创新理念,因循技术赋能与文化赋能深度互融的创新路径,落实制度治理与技术自治有效衔接的创新保障。

(三)AI大模型展现数据处理优势

AI大模型指具有巨大参数规模的人工智能模型,它能够通过处理海量数据完成工作任务。目前AI大模型被广泛应用于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等领域。相关研究表明,在文化创作领域,AI大模型通过提供基于数据分析的框架迅速获取数据并对此进行整合分析,进而总结用户的深度偏好及行为特征,生成更符合大众需求的文化作品。在数字互动领域,AI大模型通过算法构建起一个多方参与的创作和传播生态系统,使用户成为内容的共创者,并由此为用户提供更为丰富的社交体验。在商业模式建构领域,AI大模型通过颠覆传统消费模式,促使文化企业重新规划竞争策略,重塑新时代的商业模式,从而更加敏捷地应对市场变化,最终为公众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在文化传承领域,AI大模型通过深度学习算法,挖掘文化信息中的隐含模式和关联信息,帮助用户快速解读文化背后的历史脉络和思想内涵,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知识。此外,学界认为AI大模型还能为文化资产估值、交易与风险管理等提供数据监控和决策支持,由此可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无限的可能性。但就已有研究来看,关于AI大模型的应用研究尚显不足,尤其是对如何将AI大模型应用于文化产业的具体场景,如文化传承、文化消费、文化传播以及文化治理等方面的研究仍然较少;此外,文化产业学者目前对AI大模型的认知和应用能力相对有限,因此也缺乏对该议题进行深入理解的能力。由此,文化产业学术界仍需加强对AI大模型的研究和应用,探索其在文化产业中的潜力和价值,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更多思路和方法。

二、热点透视: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产业重要议题

随着科技与文化的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逐渐渗透到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对文化产业的内在逻辑和运行机制产生了深刻影响,为学界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

(一)人工智能与数字出版的融合发展

当前,学界对人工智能与数字出版融合发展的研究呈现出多元化和深入化的趋势。学者们不仅关注到人工智能技术在出版业中的重要作用,而且对人工智能如何提升出版业的价值链、商业模式、用户体验等应用层面也进行了深入研究。此外,学界也关注到人工智能与数字出版对文化产业格局的影响作用,并对如何应对相关的科技伦理、版权监管等现实难题尤为重视。学者们关注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出版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人工智能技术大大简化了出版流程,它甚至能自动完成出版工作,如选题数据收集与整理、出版主题策划、内容创作与校对、版面设计与制作、出版物传播与推送、用户服务与反馈等,这为出版行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二是编辑职业能力的机遇和挑战。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加持下,出版业具有了数据分析科学化、题材选择精准化、内容写作智能化、内容校审自动化、评价反馈客观化等优势,甚至开发了人工智能辅助审稿系统,这对编辑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人工智能时代出版行业的风险和反思。方卿等学者指出,人工智能改变了出版的内容生产范式和内容供给模式,但也带来了诸多风险与问题,如“权利归属、侵权、权益保障等著作权问题,技术伦理和学术伦理失范等伦理问题,以及进一步引发的意识形态渗透、文化价值观偏离等文化安全问题”。因此,学界还需充分考虑并解决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在技术完善与管理规范的双重保障下实现人机协同,促进数字出版业的创新与发展。

(二)数字音乐产业的机遇和挑战

音乐发展史上的创新变革往往与科技力量密不可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逐步嵌入音乐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数字音乐产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数字音乐产业迎来了新的时代发展机遇。以音乐差异化消费为例,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分析用户听歌数据,自动识别并实现智能推荐,甚至可以根据用户的情感状态、工作情况及听歌环境,对音乐筛选后面向用户进行精准匹配与推送。王经绫认为人工智能技术下的个性化推荐能使用户获得更好的音乐体验,“在网络外部性效应下逐渐降低信息不对称”,这从本质上促进了信息的双向流动,提升了用户体验感。同时,数字音乐产业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逐渐体现出生产端、传播端以及消费端三者相连的特性,用户可以自主参与到音乐创作、音乐传播以及音乐消费的环节中,极大地改变了数字音乐产业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与音乐产业的结合也带来了一些隐患,引发了人们的忧虑。学界对数字音乐产业发展优势与现实困境的研究较为充分,如重点探讨了人工智能合成音乐的著作权风险、AI茧房与音乐语料库的联系、声音克隆下潜在的犯罪风险等现实难题,但相应的对策建议尚显不足,现有的理论指导缺乏实际操作价值。鉴于此,未来研究需深入了解人工智能音乐的实践需求,分析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前景与创新路径,从而为数字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理论支撑。

(三)基于人工智能绘画的艺术表达

目前,许多画家正在尝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去创作富有想象力和令人惊喜的作品,人工智能绘画创新了艺术表达方式、方法及创作理念,但同时也带来了艺术伦理等问题,从而引发学界关于艺术创作的思辨。首先,人工智能绘画挑战了传统艺术创作观念,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艺术创作中人类智慧与现代科技的界限。学界重点讨论了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是否应该被视为真正的艺术品,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人工智能可以模仿和复制人类的创造力。其次,人工智能绘画的出现引发了学界关于艺术创作的伦理和道德问题的讨论。戴宏朵认为人工智能绘画涉及艺术、商业、社会和传播四重伦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多边评估框架、重视技术道德、完善法律规制、推进公众教育等建议,以完善人工智能绘画的伦理治理路径。最后,人工智能绘画引发了学界关于艺术灵魂的深层次讨论。部分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绘画虽是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但其通常是在重复人类以往积累的资料,因此缺乏真正的个性与情感,难以取代人类智慧在艺术创作中的创新性。而关于“绘画创作是否需要灵魂”的探讨尚未有明确定论。

总体来看,学界主要从人工智能绘画的创作主体及其创新能力,人工智能绘画的艺术价值、版权争议等角度展开思辨,并集中探讨了绘画创作的本质和价值。未来研究还需重视科技与绘画的相互博弈,探讨绘画发展可能遇到的具体实践问题,为绘画艺术赋予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四)人工智能催生文化传播新模式

学界关注到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文化传播的重要价值,认为人工智能模式能有效构建新时代文化传播的技术路线,有助于实现精准化、高效化、跨时空化的文化传播,因此可为文化传播带来良好机遇。如刘智锋等学者认为AIGC技术将推动知识传播媒介的转型,促进知识传播向知识交流方式演进,从而提升传播速度和效果。具体来说,首先,人工智能创新了文化内容的呈现方式,其通过有效追踪、收集并分析数据,以连续的、动态的方式精准投送文化成果;其次,人工智能有助于解读文化作品的内涵,其善于深度分析文化作品中的背景与元素,以受众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解析作品,帮助人们认识、理解并最终消费文化作品。诚然,人工智能为文化传播注入了新活力,但也带来了一些风险,目前学界已关注到这点,如有学者认为AIGC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知识产权争议、隐私风险、数据安全问题以及误导性知识的恶意传播等新挑战。未来还需加强对潜在问题的挖掘和研究,如模式化的技术传播方式既容易消解文化温度,也容易造成关注度局限并因此桎梏文化传播范围,还可能形成错误引导并因此扭曲文化内涵及价值观。此外,已有研究多集中在影视艺术、游戏动漫、视频直播等领域,存在研究对象较为局限的问题,所以未来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宽文化传播研究领域。

三、争论问题:人工智能在文化产业应用中的发展难题

当今时代,人类仿佛陷入一个无比庞大的数字化泥沼,被广泛应用于文化产业的人工智能也面临诸多发展难题。学界已关注到其中所涉及的一系列复杂的学术伦理和社会问题,并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探讨来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期实现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的和谐共生。

(一)科技人文的融合与博弈

尽管人工智能依赖于大数据、云计算、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但它仍然是面向人的智能应用,因此研究者需要从人文关怀与科技温度的角度理解这一技术所带来的影响。目前,相关研究聚焦于科技与人文融合、数字人文关怀、科技情感价值等主题,并主要尝试通过深入解析人机关系,来探讨人类如何自处这一关键问题。已有研究认为人工智能是一种深度模仿人类思维能力的科学技术,研究者可以借此探讨人类与科技的共生关系,尤其是科技为人类发展提供新方向的同时,伴随而来的争论乃至恐慌问题。虽然探讨的内容不同,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要重视“人”对科技的重要导向作用,尤其要重视对科技情感与人文关怀的培养。正如蓝江所说,“人的存在是衡量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价值尺度”,因此,我们要将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关系视为“智能关联主义”,正确理解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数字人文命题。在探讨科技与人文的关系问题上,吴攸也提出要给“冰冷”的“人工智能”赋予温度,使之成为以人文精神为内核、以科技发展为动力的“人文智能”,这体现出科技与人文有效融通、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

(二)人工智能时代艺术创作的问题和困境

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创作具有独特的生成逻辑和表现手法,突破了艺术创造和表达方法的传统局限,是当代“智慧创作”的独特存在。但是,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和困境,相关研究已有所涉及:一是探讨人工智能艺术创作中的相关争议问题。部分学者基于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的原理,认为艺术创作的价值在于人的表达,而通过高效快捷的创作方法生成的艺术作品过于模式化,由此引发了关于艺术本质和技术发展的深入探讨。二是关于人工智能艺术应用中的现实困境研究。陶锋认为人工智能艺术的出现,会产生应用伦理、社会伦理、情感伦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如危及个体隐私、自由、权益和情感;会导致信任问题、数字鸿沟、性别歧视等问题频发;甚至会影响到艺术行业的经济结构和就业状况。尽管人工智能技术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新思维,但其带来的现实困境同样值得学界审思。三是关注技艺融合下的艺术价值体现。翟志强指出,艺术创作离不开艺术家的主观情感、意志力、灵感、潜意识乃至无意识的参与,且创作成功与否与这些情感意识的参与度直接相关,而人工智能无论水平有多高都改变不了其技术的本性。此外,部分学者强调艺术家担负着艺术创作的使命,理应赋予艺术独特的生命和情感,艺术家的创作职责不能被人工智能所替代。无论争论观点如何,都说明了一点:艺术理应走上自由生长的道路,绝非技术流水线式的“生产模式化”道路。

(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监管难题

学界正积极探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与保护机制,并对如何在现代技术创新发展与创作者权益保护之间寻求平衡,以及对技术创新所带给传统文化产业版权体系的冲击与挑战问题进行研究。目前学界所关注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知识产权问题包括:一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传统作品的区分难题。已有研究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与人类创作成果之间在许多方面都难以进行精准区分,加之人工智能产物往往是对人类所积累资料的复制,所以难以区分出人类的独创性成果。二是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问题。如冯晓青认为“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的存储、交易、利用等形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不仅会提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规则是否仍然适用的问题,而且会对现行规则的完善提出需求”。三是人工智能作品版权主体的确认难题。相关研究持有不同观点,既存在向人工智能创造者赋权的视角,又存在向人工智能使用者赋权的视角,此两种观点目前都缺乏付诸实践的可行性。四是人工智能创作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学界关注侵权行为的归责、科技行为能力的缺乏、法律侵权的判断等问题,探讨监管部门如何根据科技行为的合理性、必要性和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裁判和归责。上述难题仍是学界长期关注的研究热点,未来应积极研发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识别与区分技术,同时完善管理机制,探索人工智能版权保护的科学逻辑进路。

(四)人工智能伦理及其治理的潜在风险

当前,学界关于人工智能的伦理讨论主要集中在其所涉及的道德、价值及社会责任等问题上,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者对人工智能应用的伦理风险作出研判,从而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有关人工智能的伦理讨论涉及多个方面,如数据隐私和安全、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人工智能对就业和社会的影响及机器伦理和道德等问题。这些讨论不仅关注技术本身,还关注技术与社会、文化、法律等各个层面的互动与影响。在文化产业领域,当前存在着商业价值与人文关怀之间的悖论,尤其是人工智能在文化生产中伦理和治理方面存在缺失,亟待构建人工智能伦理框架,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机制。此外,我国加大了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力度。2023年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由此,学界要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符合伦理原则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四、未来展望:持续探讨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议题

当前,文化产业学界需要充分认识到人工智能不是一个单纯的科技问题,而是关系到人机协同发展和文化产业升级的综合性问题。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机遇与冲击,学界需要深入探索人工智能在公众认知、数据模型、文化消费、海外传播等方面的应用路径,促进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

(一)重视发挥对公众认知思维的导向作用

随着人工智能广泛渗透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类对科技影响的认知需要引起重视。一方面,认知程度的提升有助于促进大众的角色转换,使其从知识内容的接收者变为生成内容的参与者。大众由此建立起全新的文化观念,投入到文化创作乃至文化消费中。例如,人工智能的出现降低了文化生产的门槛,使大众可以自觉地参与到文化内容的创作中,自动生成文本内容、音频视频、图像动画等作品,甚至可能成为数字化内容的生产者。另一方面,高效的人工智能技术在为公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科技伦理难题,如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就业机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引发公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担忧和抵触情绪。因此,学界需要重视公众认知在人工智能应用中的思维导向作用,既主动了解他们的主观情绪,又积极做好科普工作,减轻科技可能带给人类的焦虑感。

(二)深入聚焦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与保护

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挂牌成立,并于12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其中“文化旅游”领域的行动计划主要涉及“探索公共文化大模型应用,贯通各类文化机构数据中心,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我国针对数据推行了多项举措,表明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学界应持续关注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与保护研究。目前,人工智能语料库存在大规模流动、聚合及分析等现象,数据风险系数较高,容易带来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以及意识形态安全等隐患,因此应加快构建更加规范的现代治理体系。未来,在数据收集方面,学界应关注如何有效地获取、整理和分类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人工智能数据,并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在数据分析方面,应关注如何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和模型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以揭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趋势;在法律保护方面,应围绕机制建设、违规界定、从业素质等方面构建更加完善的规范体系。

(三)切实关注人工智能技术下文化消费新机制的建构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已成为促进文化消费升级的新动力,甚至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消费理念、消费内容、消费模式及消费习惯。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消费呈现新特征,如消费内容生成化、消费服务精准化、消费模式多样化、消费场景体验化等,创新了文化产业的消费模式。花建指出,今后要继续针对数字化背景下文化消费群体的行为特点,把文化消费作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城乡人力资源、促进中国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未来,学界要重视人工智能技术下的文化消费议题,通过数据库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及行为,借助科技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并提高新业态的产值与效益,生成高质量的优质文化作品,优化文化消费的新型体验模式,培育文化消费的新业态,拓宽人工智能在文化消费领域的应用前景。

(四)加强对人工智能提升中华文化海外传播效能的应用研究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可见,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在人工智能领域,科学技术对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大有助益,尤其在依托技术减少交流壁垒、发挥媒介优势促进传播、丰富海外传播方式等方面,为中华文明的传播提供了更加精准和高效的方式。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也能提供多元化的手段和渠道,创造出更加生动、立体的文化体验场景,吸引更多海外受众的关注和喜爱。因此,未来需要加强人工智能在中华文化海外传播方面的研究,为中华文化的推广和国家软实力的提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提升讲好中国故事的传播能力。

结语

随着全球新兴技术的迅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日渐成为各国竞相布局的重要领域,也成为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力量。在数字化赋能中国文化产业的相关研究中,人工智能研究颇有后来居上的趋势,并已积累了一定的研究基础。整体来看,学界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正向作用持肯定态度,更有学者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揭开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新篇章,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入民族文化产业布局,有利于拓展产业链、激活新兴产业、丰富产业生态。然而,问题导向下的人工智能治理同样引人深思,现代治理体系还有待完善。未来,学界需要结合文化产业新业态,深入了解各个业态,尤其是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文化传播以及文化治理等领域的发展情况和趋势,通过深入研究,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和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同时,文化产业研究需要关注跨学科的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领域的先进理论和技术,促进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本文系深圳大学人文社科领军学者创新团队项目“文化数字化创新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4LJXZ03)阶段性成果。

本文作者周建新

责任编辑:韩泽华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为阅读方便,略去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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