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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IPO企业发明专利仅有4项,大幅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如何解释?技术先进性遭质疑!

   日期:2024-04-22 09:55:0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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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问询
申请文件显示: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拥有发明专利4项,显著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上述发明专利均系继受取得,其中有两项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建绘、王建纲。王建绘、王建纲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专利转让协议》,将上述两项专利无偿转让给发行人,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同时,发行人有大量核心技术正在申请中。
请发行人:说明发明专利显著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分析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相关技术是否存在迭代风险或被替代风险。
02
回复
(一)说明发明专利显著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报告期内形成的研发成果及对应的研发投入具体情况
1、发明专利显著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拥有或使用的国防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正在申请中专利共13项,其中12项为发明专利。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专利数量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发明专利数量显著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分析如下:
(1)同行业可比公司成立及上市时间较早,发展阶段更为成熟
同行业可比公司成立及上市时间较早,发展阶段更为成熟,作为上市企业拥有更便捷的融资渠道支持持续的研发投入,且为了筹备上市并适应资本市场价值判断理念也更为重视专利的申请工作。公司成立于19977月并于20043月起转型从事高可靠微电路模块相关业务,且2011年以前业务规模较小,研发体系不完善。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成立时间及首发上市时间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因此,公司开始从事军品业务及业务规模提升时间较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阶段不同,专利的积累情况有所差异。
(2)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规模及产品结构与公司存在差异
首先,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及产品销量均大于公司,较大体量的业务规模为研发投入和研发队伍建设提供了保障,也为专利的编写和申请提供了技术基础。报告期内,尽管公司业务规模显著增长,但仍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研发投入力度和研发团队人数也存在一定差距。
其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结构与公司存在差异。振华科技、宏达电子主营产品主要为基础电子元器件,细分产品品类较多,产品研发涉及的技术领域较多,因此能够在较多不同类别的技术领域中开展专利申请工作;新雷能和甘化科工主营产品主要为特种领域电源和相关模块、系统,智明达主营产品主要为军用嵌入式计算机,与公司微电路模块产品存在差异,因此产品研发模式和所应用的核心技术也存在一定差异,相应技术丰富度、专利申请难度也不完全相同。
因此,公司业务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产品结构不同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此带来的技术基础、技术领域、研发投入、专利申请难度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专利申请情况的差异。
(3)公司发展初期对专利申请重视程度不足
作为已上市企业,同行业可比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重视专利申请等科研成果转化相关工作,且在信息披露中将专利数量作为技术能力的重要体现。
在公司从事军品业务初期,由于业务规模较小且对专利申请重视程度不足,同时下游军品客户在选取供应商时并未将专利数量作为评判标准,故公司并未积极就核心技术及重要研发成果申请专利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集成电路、大功率电源模块、无人机控制系统等新产品,未来将结合实际研发进展情况开展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工作。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开始加强核心技术的相关专利申请工作,但由于专利审核时间较长、程序复杂,目前共计13项新申请的专利仍在审理中,尚未获得授权。
(4)公司系军工涉密单位,已根据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保密机制
公司属于军工涉密单位,部分核心技术不适合以一般发明专利形式公开,只能申请国防发明专利,由于国防专利由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其通过专利受理及审核环节对专利具体情况进行把控,不进行公开披露,相关审批时间较长,公司近年来完成的研发成果对应的国防发明专利仍处于审核阶段。
除了通过专利等形式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保密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负责人等负责日常保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取得军工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不存在因违反保密规定受到处罚的情形。此外,公司也通过制定研发成果管理制度、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等举措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综上,公司开始从事军品业务及业务规模提升时间较晚,公司业务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产品结构不同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此带来的技术基础、技术领域、研发投入、专利申请难度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了专利申请情况的差异;且发展初期,公司对专利申请重视程度不足。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开始加强核心技术的相关专利申请工作。
(二)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分析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相关技术是否存在迭代风险或被替代风险
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分析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报告期内,公司高可靠微电路模块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类别存在差异,其中振华科技、新雷能等企业虽然从事高可靠微电路模块相关业务,但营业收入占比较低,不属于其主要产品,且由于军品行业特殊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产品性能、技术参数等信息。
1)公司产品同国内企业产品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某款电机驱动器产品与性能参数相似的军工电子企业的产品在各项技术指标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某款电机驱动器产品与性能参数相似的科研院所的产品在各项技术指标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各项产品技术指标与性能参数相对可比的产品处于同一水平,主要由于微电路模块属于定制化产品,对性能参数、应用场景相似的产品,各生产企业均根据客户实际需求设计产品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霍尔电压等技术参数,以满足下游客户对微电路模块产品性能的硬性要求。

2)公司产品同进口产品对比情况
此外,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公司电机驱动器产品与国外进口产品性能参数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电机驱动器产品在电压、电流、功率等基础工作性能方面与进口产品相当,同时采用限流的过流保护方式以及数字控制方式,抗干扰能力更强(隔离电压达到500V),同时响应速度更快(工作频率达到30kHZ),且在单电源供电、引线数量更少的特性下,安装操作更加简单。
3)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公司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实际工程应用中能够满足客户实际使用需求,以及在极端工况环境下的可靠性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极限工况下性能表现稳定
公司产品在电路设计阶段采用优化的热设计模型,并通过特定的工艺和适当的材料设计方案,保证产品在-55℃105℃的温度范围内稳定工作,能够适应武器装备在发射、空中飞行、水下航行等环境下的极端温度条件。
此外,在极限电压和温度的工作条件下,公司电机驱动器产品能够实现快速换向(即驱动电机正反转切换),同时避免了由于控制电流瞬时变化造成的器件损毁的情况,体现出公司产品电路设计和元器件配置合理,且电机驱动器电路设计与电机性能相匹配。
2)兼顾机动性和可靠性
高速精确制导系制导技术迭代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对舵机系统的机动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电机驱动器产品系舵机系统控制核心部件之一,在快速换向、关停并启动电机的同时,通常会承受较大的电流和电压冲击,易发生零部件损毁等失效事故。对此,行业常规产品设计方案系人为增大延迟时间,以减少前述电流、电压冲击,但会影响伺服控制系统的整体响应速度,造成制导装备跟踪性能的下降。
公司并未采取行业常规设计路线,而是通过电路设计和器件选配,兼顾微电路模块产品的机动性能和可靠性,保障产品满足下游装备对驱动器产品响应速度的要求。
3)有效控制超调偏差水平
在理想状态下,伺服控制系统的响应时间越短越好,但过快的响应速度会引起舵片位置的超调(调整后舵片最终位置超过设定值所造成的位置偏差)甚至振荡,造成舵机系统电动机构的故障,引起电机堵转或者舵片的振荡摆动,从而影响精确制导武器的平稳飞行。
公司的电机驱动器产品的超调量控制在较低水平,且振荡幅度较小,同时模块产品的一致性较高,减少了下游客户用于舵机性能调试的时间。
2、相关技术是否存在迭代风险或被替代风险
1)公司产品系定制化研发生产,了解下游客户的需求
公司微电路模块产品系定制化研发生产,产品技术特点和性能参数适配下游总装单位产品,在产品功率、控制模式、响应速度、可靠性方面各有侧重;且下游总装单位在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方面有所区别,产品特点、技术要求等有所差异。公司与A1单位、A2单位、B1单位和B2单位等主要客户合作时间较长,经过较多型号产品的实践,双方技术融合度、产品匹配度较高。因此,公司了解下游客户使用需求,产品技术路线的适配程度高,报告期内也参与较多新型号的研发工作,技术发展具有延续性。
2023年以来,公司在主要客户招投标项目中多次取得了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成绩,体现出公司对下游客户需求的精准把握以及自身产品的竞争优势。
2)公司掌握微电路模块产品研发的核心技术,产品具有创新性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掌握微电路设计领域多项核心技术,能够满足武器装备配套产品对可靠性、安全性等的严苛要求。
同时,公司产品解决了部分微电路模块产品的常规痛点,在电路设计、可靠性提升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具体介绍如下:

3)公司核心技术持续进步发展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和探索的产业化落地情况,始终围绕客户需求及行业痛点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在业务发展初期,公司攻克了反电势消除技术、恒定电流过流限制保护技术等技术难关,形成一定技术优势。随后,公司围绕单电源供电、数字隔离与脉宽调制、反电势消除等领域持续取得技术进展,公司技术水平随着行业进步趋势迭代发展,持续满足下游总装单位产品使用需求,以功率密度参数为例,公司技术能力已由原来的37mW/mm³提升至96mW/mm³,充分满足现代武器装备对大功率器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经过长期定制化研发实践,了解下游客户使用需求,技术路线适配程度高,能够切实满足客户产品需要,2023年以来在主要客户招投标项目中多次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同时,公司产品核心技术突出、创新性强,多年来实现持续进步迭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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