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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分配
中民信科(吉林)科技有限公司招聘金融销售5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金融行业有丰富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
薪资待遇:基本工资+补助(车补话补饭补)+提成
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转正交三险
地址:本次招聘同时面向沈阳市、辽阳市、抚顺市、铁岭市、锦州市、本溪市、阜新市。
联系方式:李女士18791347158。
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2024年人员招聘公告
辽宁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组建于1983年,下辖13家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及51家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营销部)、1家进出口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16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国(境)内普通高校统分统招2024年毕业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就业单位;
2.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3.年龄一般为25周岁以下(199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退出现役一年内,视同2024年毕业生,年龄限制放宽2岁。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资格要求,具体详见《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2024年人员招聘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1),且能按照招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要求
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亲属关系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四、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8日10:00至2024年4月27日16:00,登录招聘报名官网进行报名,报名官网地址:http://lntobacco2024.ata-test.net.cn,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上传报名资料。报考人员统一上传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本人签字扫描上传),并分类上传以下资料:
国(境)内毕业生需上传以下资料:
(1)就业推荐表电子扫描件;
(2)成绩单电子扫描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确保验证码清晰,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国(境)外毕业生需上传以下资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如报名时暂未取得,请提供其他就读证明,并确认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上述证明)。
说明:资料逐页扫描后,请合并形成PDF文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为提升岗位报考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招聘项目组将于报名截止前,在招聘报名官网公布报考单位及岗位投递人员数量,报考人员可于公布期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各岗位投递情况,自愿调整报考岗位、完善简历资料。公布期为2024年4月23日9:00至2024年4月27日16:00时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形,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项目组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面试初审环节。通过面试初审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招聘项目组将在面试初审结束后5日内,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未通过面试初审的,不再通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情形: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笔试
开考比例不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有效竞争比例,如低于有效竞争比例将调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及心理测试,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视为有效。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环节;因笔试成绩不合格导致该岗位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招聘报名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公示期3日。
取消考试资格情形:
1.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2.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因面试人选明确放弃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递补后,如面试比例未达到1:5,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低于1:3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面试当日前3天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面试前统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请报考人员备齐报名时上传的全部资料原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与体检人选。
(五)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和招聘报名官网公布考察人选名单,公示期3日。
(六)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人选明确放弃或因资格复审未通过、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考察期间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人选按要求提交《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2024年招录高校毕业生考察表》(附件2)
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违背本人签署承诺协议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
考察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报考单位人事部门直接通知本人。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可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结果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和招聘报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内容,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出现的空缺,或试用期内本人自愿离职的,不予补录。
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将通知本人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用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程序招录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网及招聘报名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http://www.tobacco.gov.cn;
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网:https://ln.tobacco.gov.cn/;
招聘报名官网:http://lntobacco2024.ata-test.net.cn
(二)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通畅。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确认本人是否获取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录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应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未获取上述资格的,不再通知。
(三)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四)招聘项目组如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存疑,有权要求本人提供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对拒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1-619488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2024年4月18日
大连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合同制人员招聘73人公告

朝阳市
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将组织市直属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20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0日(含)之后出生);
6、报考的考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二)学历、学位条件
报考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岗位的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专业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但报考体育教师岗位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限师范类。各岗位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8:00-11:30
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操场
考生须持报名材料到辽宁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纸质文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原件;
7.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段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面试。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涉及招聘信息中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4月27日
面试地点:详见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后续发布)
参加面试人员为符合报名要求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如符合报名要求人数不能达到岗位计划1:2比例,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计划,考生可重新报名其他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主考官提问相关问题、考生作答共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的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面试成绩将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lsdjyw.lnnu.edu.cn/)、辽宁省朝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oyang.gov.cn/)公布。
(四)签约
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拟签约人选签约。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朝阳市教育局短信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与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学校及考察
考生拟聘学校由用人单位确定,确定拟聘学校后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拟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6月。
体检工作由朝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朝阳市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在朝阳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被聘用人员须在朝阳市市直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承诺书,3年内不得交流或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4.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朝阳市教育局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5.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邮箱:cysjyj2856600@163.com
附件1: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抚顺市
2024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
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区教育局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2023年离校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9日(含)之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9日(含)之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①报考数学、语文、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本科生报考的毕业院校需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附件5),研究生报考不限毕业院校、不限师范类;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本科生报考的毕业院校需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报考不限毕业院校。
②报考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历史等教师岗位的考生,不限师范类。
③报考其它教师岗位的考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需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7.报考的考生需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s://union.nenu.edu.cn/home),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lsdjyw.ln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synu.edu.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 (http://www.fssc.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08:00-4月24日16:00
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2024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限2022年、2023年毕业的考生)、学生证扫描件(限应届毕业的考生);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扫描件);
(5)个人简历(500字以内简述个人经历);
(6)荣誉证书扫描件;
(7)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8)2022年、2023年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扫描件。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涉及招聘信息中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4.面试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确定面试人数不能达到岗位计划1:2比例,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计划,考生可重新报名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试讲10分钟,主考官提问3分钟,问题以学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职业规划、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等内容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
5.考核与签约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拟签约人选(以接到区教育局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拟签约人选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区教育局备案。考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考核与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于2024年7月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体检费自理。
7.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8月在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本次招聘考试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4)。
5.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区教育局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6.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执行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03467(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 督 电 话:024-5750313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57507560(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4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用书目录.doc
附件4:《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附件5:高校名单.docx
锦州市
2024年锦州市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6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辽宁师范大学及以上层次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等各省重点师范大学和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届本科(师范)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2024届毕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师范毕业生;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上级有新的文件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科毕业生报名需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为师范类;研究生毕业生报名需本科阶段应为师范类;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取得的学历和专业报名。
具体招聘条件见《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规违法不良记录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锦州教育网和部分学校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下午16点。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报名资料(需转为PDF/JPG格式)发送至公开招聘邮箱。
1.《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赴高校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表》并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自荐材料、相关奖励证明);
2.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毕业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证明(明确标注师范类)和在校期间成绩单,硕、博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的本科毕业证书如未标注师范类,则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学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该应聘资格。
确定试讲人员名单后,将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核、签约
1.考核方式与内容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试讲。
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高中为高二教材、初中为八年级教材,小学为四年级教材,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签约
按照考核分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因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在此阶段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黑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黑山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报考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报考学校任教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二)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黑山县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0416—5780803
附件【附件1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赴高校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2024.4.12.xlsx】
附件【附件2 黑山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赴高校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注:下载相应学科填写报名登记表).rar
附件【附件3: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证明.doc】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山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锦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4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范围为省属公办本科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招聘范围为省内一般本科及以上院校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毕业生;高校(锦州师专、开放大学)教师岗位招聘范围为省属公办本科及以上院校符合相关专业和学历要求的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7日(含)至2006年4月17日(含)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五)2024年毕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取得的学历和专业报名;基础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要求本科毕业为师范类,研究生毕业生在本科阶段为师范类。
(六)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锦州教育网(http://jyj.jz.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如下报名资料(需转为PDF/JPG格式)发送至公开招聘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1、《锦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2024届毕业生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申报职位要写清招聘单位名称、岗位编号和岗位名称),并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自荐材料、相关奖励证明);
2、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毕业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需明确标注师范类)和在校期间成绩单,硕、博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如提供的本科毕业证书未标注师范类,则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学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该应聘资格。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以学业成绩为主)和初审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确定试讲人员名单后,将通过微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核、签约
1.考核方式与内容
采取试讲与答辩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涉及的岗位另行通知。
讲授内容在考生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授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分数,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签约
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因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在此阶段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锦州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锦州教育网(http://jyj.j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执行锦州市最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按《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推动锦州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锦委人才〔2023〕2号)等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二)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教育局所有。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附件如下:
附件【附件1 2024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直接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附件2:锦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2024届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附件3: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证明.doc】
锦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锦州万得汉拿电机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锦州万得汉拿电机有限公司位于中国辽宁省锦州市,是国内自有技术、自主品牌的汽车电装品生产制造商。自2015年建立起,公司致力于汽车用起动机发电机的技术创新及生产。锦州万得汉拿持续秉承并相信“科技引领时代,品质成就未来”。公司非常重视产品品质与体系建设,先后获得ISO9002国际质量认证、QS9000国际质量认证、IATF16949国际汽车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EC17025国家实验室授权认可、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和过程控制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均一性。
将创新意识全面渗透到企业运转中,将节能环保作为我们的研发理念,用持续改善的品质经营和客户感动的服务宗旨赢得客户信赖,努力实现客户价值、员工价值、社会价值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发展,用技术、品质和服务赢得世界的赞誉,努力成为一家卓越的电气化、智能化汽车系统服务商!
葫芦岛
2024年兴城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9人公告
为提高兴城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层次,解决招聘单位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性不足及工作急需,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要求,经兴城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9人,其中兴城市委党校5人,兴城市泳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4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4年兴城市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事业心强,自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2.年龄要求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5日(含)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兴城市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4.户籍要求
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葫芦岛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后续通知类事项,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xc.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址: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河路30号)——605室,联系电话:0429-5889006。
3.报名材料:
(1)《2024年兴城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本人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2寸正面照片,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不得他人代签;
(2)《2024年兴城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3张,报名表粘一张,另外两张背面标注姓名现场提交;
(4)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研究生阶段是国内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一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研究生阶段是海外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一份);
(6)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需提供《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5)。
4.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上交。如果有取消岗位的情况,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三)资格审核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兴城市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公告形式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四)考试考核
本次面试采取“面谈式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
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1.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2.经考核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另行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兴城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统一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相关政策待遇
受聘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参照《兴城市引进研究生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委发〔2022〕6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专业要求参考《2022国考学科指导目录》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6.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所发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兴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兴城市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兴城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xlsx
附件:3.2024年兴城市公开引进人才报名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docx
中共兴城市委组织部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铁 岭
航天科技集团-国华卫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地区招聘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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