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奖励金”,根据奖励金来源不同,账务处理也不相同。根据奖金提供者,我们把企业收到的“奖励金”分为三种情况。
1、政府奖励。政府奖励,基本上都是属于和日常经营无关的一次性奖励。奖金发放时计入“政府补助”。
2、合作伙伴奖励。合作伙伴的奖励,全部与业务挂钩。如果被奖励的公司为销售方或提供劳务的一方,则“奖励金”应确认为收入;如果企业是被服务方或购买方,“奖金”应冲减成本。
3、母公司(股东)的奖励。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奖励、捐献、及超出市场的债务减免,都视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只是这种投资不会改变股权结构。
由于奖励的来源不同,资金性质也就不同。面对的账务与税务的处理也不同,具体如下:
来自政府的奖励,属于政府补助范畴。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经营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案例1:2024年,甲公司收到当地政府一次性人才补助150万元,资金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50万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50 万
PS: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净额法的,贷记“营业外支出”。
来自合作伙伴的“奖励”,分为来自供应商与来自客户两种情况。来自客户的奖励,计入营业收入;来自供应商的奖励,冲减销售成本。
案例2:甲企业为保洁公司,2022年1月份与某大型写字楼签订劳务合同。负责其办公写字楼的卫生打扫,合同期3年。每年年末支付其对价20万。如3年服务期内,甲公司投诉率低于2%,则合同结束后甲公司会获得额外9万元奖励。甲公司预期,基本上能够拿到这笔奖励。
张章提示:当奖金基本确定可以收到的时候,“或有资产”需要确认为收入。并将收入分摊到服务期内的,每一个会计期间。
会计分录:
1、签订合同日
借:应收账款 69 万(简化处理不考虑折现)
贷:合同资产 69 万
2、年底收款并确认收入(可一年确认一次,也可分月确认)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收账款 20
借:合同资产 23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
PS:确认收入,和实际收到的款项是不一致的。
3、最后一年收到奖金
借:银行存款 29
贷:应收账款 29
借:合同资产 23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
案例3:甲企业为零售企业,2022年1月份供货商乙签订合同。销售乙公司A产品。甲公司如果年销售A产品超过100万,乙公司则在下年度奖励甲公司5万元。甲公司签订合同是估计不会达到乙的目标。2022年截至9月份,甲公司已经销售A产品80万,预计年底可以销售100万目标。
甲公司9月份分录 (奖金部分)
借:递延收益 5
贷:主营业成本 5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万
贷:递延收益 5万
来自母公司的奖励,属于股东的持续投入。计入“资本公积”。
注:有时母公司的奖励对象并不是企业,而是企业的未来客户或企业职工,这时的奖励不属于公司,公司只是暂时保管这部分资金,此时应当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案例4:A为甲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为了对子公司甲企业进行激励。与甲企业约定,如果甲企业能够在当年10月1号前完成开业。则A公司奖励给甲公司10万元开业扶持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另再奖励20万客户发展基金,对新客户的消费补助。甲公司当年9月20日完成开业,A公司9月30日兑现承诺,将资金汇入甲企业。
1、甲企业9月30日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其他应付款 20万
2、假设甲公司 10月营业额30万,使用基金5万。
借:银行存款 30万
其他应付款 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万
PS:母公司对客户的补助,在客户消费时需转为收入。税务上,这部分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看是否对客户开具全额发票,如果开具的室全额发票(含总公司补助费用)则增值税需要全额缴纳。反之,只开具实收数额发票,则总公司补助部分不征增值税。但在企业所得税上,此次补贴都需要征税,而对公司的补贴不需要征企业所得税。
来源:张章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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