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智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搜信息公司)与广州玛塔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塔网络公司)及王某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海珠法院认定玛塔网络公司及王某某侵犯智搜信息公司商标专用权,判决赔偿8000元经济损失。
智搜信息公司成立于2013年,获得多个商标授权,包括“Giiso”系列商标,涵盖数据处理、程序软件、搜索引擎、云计算等领域。智搜信息公司向法院起诉称,玛塔网络公司及王某某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使用“Giiso”为搜索推广关键词,侵犯其商标权益。玛塔网络公司及王某某辩称停止使用涉案关键词,并称无法造成混淆或经济损失。
经审理,海珠法院认定玛塔网络公司及王某某使用涉案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判决赔偿智搜信息公司8000元经济损失。此案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表示,该案反映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知识产权纠纷,法院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态度明确,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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