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代表人物:
施蒂格勒1982年获得 诺贝尔奖

德穆塞茨、布罗曾、波斯纳等。
v芝加哥学派在理论上继承了奈特以来芝加哥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信奉自由市场经济中竞争机制的作用,强调新古典学派价格理论在产业活动分析中的适用性,坚持认为产业组织及公共政策问题仍然应该通过价格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力图重新把价格理论中完全竞争和垄断这两个传统概念作为剖析产业组织问题的基本概念。
v以施蒂格勒位代表的芝加哥学派认为,即使市场中存在着某些垄断势力或不完全竞争,只要不存在政府的进入规制,长期的竞争均衡状态在现实中也是能够成立的。
v芝加哥学派甚至认为,即使市场是垄断的或高集中寡占,只要市场绩效是良好的,政府规制就没有必要。在这里,芝加哥学派特别注重判断集中及定价结果是否提高了效率,而不是像结构主义者那样只看是否损害了竞争。
v德姆塞茨等人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批驳了哈佛学派的“集中度——利润率”假说,指出高集中产业中的高利润率是生产效率的结果。他们注重效率标准,坚信经济自由主义思想。由于芝加哥学派注重效率标准,因此信奉芝加哥学派理论的人通常被称为“效率主义者”。
v芝加哥学派修改了进入壁垒理论,施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是新进入企业必须负担市场中的现存企业不需负担的成本,即新企业比老企业多承担的成本。由于除了政府的进入规制以外,真正的进入壁垒在实际中几乎不存在,因此市场中的现存企业都面临着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
v以施蒂格勒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是彻底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他们坚信唯有自由企业制度和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才是提高产业活动的效率性、保证消费者福利最大化的基本条件。他们对政府在众多领域的市场干预政策的必要性持怀疑态度,认为应尽可能减少政府对产业活动的介入,以扩大企业和私人自由的经济活动范围。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市场结构的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