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形象,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规范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出租车经营市场环境,市运管局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或未按照乘客合理要求线路行驶的;
2.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驾驶员行车时不系安全带、未佩戴服务监督牌、未提醒前排乘客系安全带的;4.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按照规定地点停车载客,随意掉头的,不主动礼让斑马线的;5.行驶途中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与乘客频繁聊天,无故拒绝乘客合理要求(如使用空调、暖气、开闭音响、开闭车窗等)的;6.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差,行驶过程中存在接打电话、发微信、吸烟、吃零食、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7.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8.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网约)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9.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10.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网约订单)后未履行约定的;
11.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车内外卫生不达标,车内随意堆放杂物、车挂毛巾等物件,脚垫、座套不干净的;车内未设有禁烟标识和文明乘车提示牌的;12.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13.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14.网约出租汽车线下巡游揽客的;
15.车载电子屏未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出行公益广告或播放宣传标语不规范的;
1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
三、监督举报
投诉受理电话:0933-8225862(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0933-8212576(节假日08:30-12:00,14:30-18:00)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24小时)
投诉受理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来远路197号平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五楼507室。
四、相关说明
举报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倡导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涉嫌违法违规的将抄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投诉处理将纳入本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多次被投诉举报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吊销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证或吊销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