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441《企业职工伤害分类》标准中按事故类别共分20类,一是种类较多难以理解,二是每一类别中有排除项,容易造成类别混淆。本文旨在用图的方式进行解惑。
一、三矿——与矿山相关的三类伤害
1.冒顶片帮,指矿井、隧道、涵洞开挖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项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造成伤害的事故。2.透水,又称突水。采掘工作面与矿山地表水或地下水沟通时突出发生大量涌水,淹没井巷的事故。在矿山水灾中,以透水事故发生最多,后果最为严重。
二、四能——与能量源相关的四类伤害5.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6.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灼伤)、物理灼伤(光、辐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三、五爆—五类爆炸
8.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四、六动—六类相对运动的伤害
13.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本章是指除14、15、16、17外的相对运动造成的伤害。
14.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本章指行驶中的除起重设备、牵引车辆外的车辆造成的伤害;15.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16.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重物)、物体打击等。本条重点:起重作业中的所有的伤害,不管是作业人员触电、还是作业人员从起重设备上掉落,以及起重设备上掉落物体引起的事故。此处的起重机指各类型吊车、天车、汽车吊、升降机,不包括叉车,叉车作业过程中引起的伤害属于车辆伤害。17.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垛倒塌等,不适用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18.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第18条指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触电坠落是属于14条、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坠落属于16条;高处落下物体打伤人属于13条。



20大类记忆口诀:三矿、四能、五爆、六动+窒毒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