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中山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帮助会员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法带来的变化,防控法律风险。4月13日下午,中山市企业营销协会组织举办《新公司法》宣传教育讲座,特邀副会长张金波就新修订公司法做专题教育讲座,系统介绍公司法修改的主要背景和基本情况,聚焦健全公司资本制度、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解读。中山市企业营销协会会长李伟泉及会员企业代表出席本次活动,副秘书长陈泽兰主持。

❖中山市企业营销协会副会长
❖广东晟典(中山)律师事务所华南律税团队领头人
❖执业律师
❖税务师
❖会计师
❖高级理财规划师
❖中山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

张金波律师以其的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多年律师执业的丰富经验,从《公司法》修改的背景和过程,结合司法解释,围绕五年认缴资本制与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注册资本实缴的解决方法、知识产权出资的路径及注意事项、董监高连带责任的全面加强、实缴资本过程中的相关涉税问题等内容重点介绍和解读了新《公司法》中的重要条款和主要变化。
李伟泉会长总结,中山市企业营销协会致力于助推中山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新公司法与企业息息相关,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今后,将积极大力培育协会法治文化,更好实现会员企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社会及会员企业创造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