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乎网 2024-04-02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税稽二罚[2024]38号
案件名称 常州永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2021年12月份,你单位在无实际业务的情况下暂估了700000元的成本,你单位为了少缴税款,于2021年汇算清缴期内,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崔建永的朋友黄某的一个熟人(男性,中等身材)处取得了7份南京市细重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未支付开票费,也未进行资金过账。上述发票开具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发票代码:032002100205,发票号码:04099299~04099305,金额合计679611.66元,税额合计20388.34元,价税合计700000.00元,开具货物名称“黄沙”、“水泥”(证据一、二)。上述发票已被对方税务机关证实为虚开(证据三)。上述收用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700000.00元你单位已入账计入成本并在税前扣除,导致少计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00000.00元。(证据四)
处罚依据 对上述违法事实,你单位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属虚开发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纳税人名称 常州永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402MA223WT866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402MA223WT866
法人证件号码 3****************2
法人姓名 崔建永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处50000元的罚款。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4-04-02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4-04-0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税稽二罚[2024]37号
案件名称 常州永茂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2021年12月份,你单位在无实际业务的情况下暂估了700000元的成本,你单位为了少缴税款,于2021年汇算清缴期内,从你单位实际经营人崔建永的朋友黄某的一个熟人(男性,中等身材)处取得了7份南京市细重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未支付开票费,也未进行资金过账。上述发票开具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发票代码:032002100205,发票号码:04099292~04099298,金额合计679611.66元,税额合计20388.34元,价税合计700000.00元,开具货物名称“黄沙”、“水泥”(证据一、二)。上述发票已被对方税务机关证实为虚开(证据三)。上述收用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700000.00元你单位已入账计入成本并在税前扣除,导致少计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00000.00元。(证据四)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属虚开发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纳税人名称 常州永茂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402MA27CXY92B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402MA27CXY92B
法人证件号码 3****************3
法人姓名 薛学青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处50000元的罚款。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4-04-02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4-04-0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