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2021—2022年批准建设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工作安排,已按程序完成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评估工作,现将拟通过评估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8日至10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10-59192762
附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拟通过评估名单
附件下载: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拟通过评估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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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业农村部,图片来源于原文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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