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畅想:工程造价与法律跨界整合
细读政策文件,不难发现,国家相关层面都在逐步加大对建筑行业的整顿整合力度,建筑行业的一系列改革政策和措施相继发布实施,有的企业有的人感受到了改变的力量,也有很多企业很多人似乎没有思考过改革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先从两个旧文件中探寻改革的痕迹。
2021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乙级资质认定。至此,毫无疑问是降低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取消了了工程造价行业的进入门槛,往好的方面看,这一政策有利于工程造价行业从传统咨询模式的转型、创新及专业服务领域的拓展。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明确“全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因此,资质要求仍然未曾改变,未达到资质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也可通过联合体投标、并购重组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等方式开展业务;同理,律师事务所也可通过合作或者合伙人的方式,以此类推,可以成立"法律+造价+勘察+设计+招标+监理+......"等任意多种服务模式的团队。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必须受聘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才能完成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执业活动。所以,当前的困境是,法律服务机构或者其他行业想要发展拓宽新业务,还必须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作,或者形成类似联合经营的模式,以适应合法合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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