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2 碳 为 管 止 和 为 天 下

4月3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对外发布征求意见,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两份文件,征求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内的十七家单位的意见。

水泥行业作为大宗建材材料的主要供应者,其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13.5%,约12亿吨,这一数字显示出该行业在碳排放方面的显著影响。因此,将水泥行业纳入碳市场已迫在眉睫。
此前,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详细规定了2023至2025年间温室气体核查的具体行业范畴。通知所涵盖的重点行业包括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和民航等七大领域。根据通知要求,水泥、电解铝以及钢铁行业的企业需确保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其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而其他重点行业的企业则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应的碳排放报告核查任务。
基于时间安排的考量,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将成为未来碳核查工作的核心关注点。值得一提的是,水泥和电解铝行业在2017年已初步建立了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具备了一定的实践基础。鉴于此,预计这三大行业将有望成为首批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主要排放行业。
文件原文如下: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水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曹钰、赵虎彪
电话:(010)65645679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
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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