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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融资模式探讨

   日期:2024-04-03 16:59: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0    评论:0    

一、 充电桩行业发展历程

当前环境下,随着能源紧张和环境压力的日益加剧,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一种显著具备清洁环保和高效节能特质的新兴产业,正赢得全球各国和地区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政策导向及经济发展策略的适时调整,为智慧能源产业开启了新的发展空间。

2020年8月3日,中国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示要在城市群高速公路的重点服务区加快部署超高速率、大功率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顺应了“新基建”这一国家战略的提出。自此以后,全国多个省市纷纷推出新基建建设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作为新基建中的关键一环,其建设和应用开始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文件中特别强调要加速发展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国家推行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迎来了乘势而上的重大机遇,展现出蓬勃生机。

来到2024年3月5日,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提倡“全面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速孕育新动能”。随后,在3月24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年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发表了主题为“积极培植和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演讲,指出中国在培育和壮大符合新发展理念、具备高科技含量、高效率和高质量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将创造更多发展良机。这其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自然包含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因此,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技术升级和运营效率提升方面的努力,正是对新质生产力内涵的具体实践和有力展现。

二、充电桩行业发展现状

(一)新能源汽车增量空间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增速引人瞩目。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显示,2022年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双跃升,分别达到了705.8万辆和688.7万辆,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销量增幅分别高达96.9%和93.4%。细分来看,新能源乘用车的表现尤为突出,其产量和销量分别录得671.6万辆和654.9万辆,年增长率分别达到了97.77%和94.26%;同时,新能源商用车的产销量也呈现出显著增长,分别完成了34.2万辆和33.8万辆,同比增长幅度分别达到了81.84%和78.89%。

从各省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分布情况来看,2022年河北省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尚未达到50万辆门槛,而广东省已突破199.81万辆大关,浙江省也已超过133.94万辆,上海市与江苏省两地区的保有量大致处在100万辆左右的水平。

由此可见,我国各省市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方面存在显著差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许多地区尚有巨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潜力有待挖掘和释放。

(二)充电桩现状及分类

目前市场上充电桩的分布和功能可根据其所在位置和用途主要划分为三大类别:首先是公共充电桩,这类充电桩通常位于公共区域,例如购物中心、休闲公园、公共交通枢纽等地,面向全体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服务,尤其服务于出租车、网约车,以及一部分公务和私家电动车;其次是驻地充电桩,这类充电桩常被安置在住宅小区、办公楼宇或其他私人设施中,专为部分公务和私家电动车提供方便快捷的充电服务;最后是物流专用充电桩,这类充电桩设计功率强大,能满足环卫车辆和物流车辆的大功率充电需求。

从充电模式的角度分类,充电桩可划分为直流充电桩(快充)和交流充电桩(慢充)。直流充电桩因其强大的充电能力,常见规格包括70千瓦和320千瓦,主要应用于公共充电网络,由专业的充电服务运营商负责建设和运营。相比之下,交流充电桩功率较低,一般在7千瓦左右,更适合个人用户在家中或办公室等场合使用,通常由新能源汽车制造商随车配备或赠送给购车者,也被称作“家用充电设备”。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社会中的普及率不断提升,居民小区内私人安装的驻地充电桩容量趋于饱和,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私人电动车充电需求,因此越来越多的车主倾向于选择公共充电桩。然而,当前公共充电桩面临着供给不足、设备故障率较高、充电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这也意味着公共充电桩的建设和扩容仍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

(三)从车桩比看充电桩需求空间

车桩比率这一术语直观地反映了每辆新能源汽车对应充电桩的数量,这一比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充电便利性水平。

在2023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国致力于构建一个前瞻布局、均匀分布且高效智能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力求大幅提升服务保障效能。目标是在这一年中,新增公共充电桩与新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数量之比争取达到一对一的比例,同时,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计将达到小型停车位总数的至少十分之一。截至当时,我国的车桩比例为2.4:1,公共领域车桩比例则约为7.5:1,这两项比例均远低于工信部提出的理想目标水平。

与此同时,我国充电桩的规划与监管也暴露出若干问题。一方面,各运营商在充电桩的布局和运营上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部分公共充电桩采用的是效率相对较低的交流充电模式;另一方面,充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到位,大量充电桩处于无人值守的状态,上述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了当前我国充电桩资源的实际利用率不尽如人意。

综上所述,我国充电桩建设仍有广阔的增扩空间和迫切的需求,亟待加大投入,以适应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的快速发展。

三、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助力充电桩全面建设

(一)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充电桩建设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日益重视以及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各级地方政府亦积极响应,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并运用多样化的财政支持工具,如各类专项基金,来资助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2024年更新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指导目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已被纳入优先支持的能源类项目范畴,这意味着各地可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充电桩建设筹集必要的项目资本金,而后通过充电桩运营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确保项目自身的经济效益与财务平衡。以故城县、广平县、廊坊市和阜城县等地区为例,这些地方已成功发行了专门针对充电站(网络)建设的专项债券,用以充实项目资本,推动充电桩设施的落地建设。

此外,新近发行的超长期国债,其资金投向涵盖了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充电桩建设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有资格申请这部分国债资金以支持项目开发。

总之,不论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中的相关资金,还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都为充电桩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助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整体行业的繁荣发展。

(二)地方国企市场化运作

为了改善地方国有企业债务状况并为其开辟新的发展机遇,可以考虑将充电桩建设项目赋予地方国企,使其成为项目实施的核心主体,依托市场化运营机制进行管理。

地方国有企业通常掌握着本地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限,鉴于充电桩设施与停车场之间的紧密依存关系,一旦地方国企获取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授权,便能有效地整合区域内的全部停车场和充电桩资源,构建一体化的停车服务平台,从而实现停车和充电服务的高效集成与提供。

此外,地方国企还可以与具备充电桩运营技术和经验的社会企业展开深度对话与合作,探索通过股权合作或是引入技术资本的方式组建合资企业,携手共建、运营管理及维护充电桩项目。这种方式既能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又能巧妙地避免政府直接债务风险,实现多方共赢局面。

(三)政企合作新机制

2023年11月,中国政府出台了名为“《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政策文件,此文件详尽规定了在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新型合作机制时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操作规程。鉴于充电桩项目的运营对技术要求较高,通常需要引进具备充电桩专业技术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因此,充电桩项目适宜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来进行运作,即未来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将获得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所在区域内充电桩网络的权限,并通过提供充电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以此作为偿还融资贷款的来源。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指导意见》列出的范畴,充电桩项目被归类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下的智慧交通项目,政策明确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此类项目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不断发展,已培养出了一批具备顶尖技术水平的民营企业,他们完全有能力承担充电桩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后续的运营管理工作。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在充电桩领域的实践,无疑是推动该行业深化发展和探索创新合作模式的重要尝试,同时也是我国在新时代下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迈向高质量经济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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