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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前,这篇十九年前的文章被一个公众号重新发了出来。几天来阅读量连两位数都没突破(老金看到的时候才48),但是已经有人坐不住了。

可见,这事儿隔了这么久,还是个事儿!
公众号运营者不知对方何人,假意应承,让对方出个撤稿函。
隔了两天,撤稿函发过来了。一看落款印章:忻州市服装厂,不由让人头皮发麻!
要知道,当年的忻州市,是忻州地区的忻州市,其实就是现在的忻府区。随着地改市早就不存在了。当年的忻州市服装厂也改制成为私有的红日制衣有限公司。而这个忻州市服装厂公章,也理所应当早在二十年前就做废停用了,可现在居然又冒出来个忻州市服装厂公章!
两个可能,某人直到现在还掌握着这枚废弃公章,或,某人在两天的时间里私刻了这么一个公章。
这么一张废纸,拿出来要求删一篇原发于19年前的稿子,内容还是“我单位正在调查处理”,真是鬼屋不缺尸,活久见!
鬼,很深。
19年过去了,如今的忻州市纪检监察还愿意捡起来查查其中猫腻吗?
等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