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区级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新春第一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奋力打造全省产才融合示范高地,根据《关于建设“人才特区”打造才智高地的意见》(钱塘委办发〔2019〕53号)、《杭州市钱塘区打造全省产才融合示范高地行动计划》(钱塘区委人〔2022〕1号)精神,经区委领导同意,决定在钱塘区范围开展区级人才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钱塘杰出人才”评定对象是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有较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投身钱塘区经济社会发展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钱塘产业菁才”评定对象是长期工作在钱塘区主导产业发展相关岗位上,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产业发展知识与技能创新水平,在助力钱塘产业创新发展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人才。
“钱塘杰出青年人才”评定对象是富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在推进科研技术创新、解决技术工艺难题、实现成果转化、推动行业发展方面起到先锋作用,有成为行业(领域)领军人才潜在优势的青年人才。
“钱塘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的评定对象是坚定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注重打造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发展体系,在人才引育留用上取得显著成效,为钱塘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各级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定。

评定名额为“钱塘杰出人才”不超过5名,“钱塘产业菁才”“钱塘杰出青年人才”分别不超过10名,“钱塘重才爱才先进单位”不超过10家,无符合条件的人选或单位可以空缺。
“钱塘杰出人才”“钱塘产业菁才”“钱塘杰出青年人才”不重复参评。

要求个人评定对象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群众信誉度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拥护(新)区建设、支持(新)区建设,社会评价较好;单位评定对象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五年内无较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因劳动争议处理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在产业与人才发展上均有较好成效。
(一)钱塘杰出人才
评定对象应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成果,有独特的发明创造、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人才。
2.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或先进管理经验,创(领)办或管理企业,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在岗位职业技能操作上,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岗位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奖,拥有社会公认的创新职业技能,并取得突出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4.在经济发展及其他领域为推动社会进步、城市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
(二)钱塘产业菁才
评定对象应在助推主导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成就(柔性引进人才则每年在钱塘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中产生重大影响,推动产业进步作用明显。
2.具备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工艺革新、技术创新、流程改革、产品发明及技术传承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具有较强的产业感知力和领导力,带领或推动企业较快发展,在推动产业链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钱塘杰出青年人才
评定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比较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各类优秀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科研水平领先,获得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进步奖项的杭州市级三等奖以上且排名前三位者。
2.在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工作中,有独特的发明创造、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原则上需立项领衔市级以上研发攻关项目。
3.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运用现代管理知识,通过改革创新,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或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对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并经实践检验,为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使企业连续多年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上需为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4.在推动所在行业发展上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业绩获得同行公认、具有成长为领军型人才潜力的青年人才。
(四)钱塘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评定对象为登记或注册在本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始终把人才作为一种战略资源,有明确的人才发展规划和目标。
2.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等方面制度健全,在本单位形成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的良好环境,人才对工作环境满意度较高。
3.引才育才意识强,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不断优化,每年接收大学生及技能类人才数量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数量多。
4.近3年来培育人才在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行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绩效。
5.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无较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因劳动争议处理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1.宣传发动和推荐。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平台、街道、区级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人才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单位)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候选对象。组织推荐由各平台、街道、区级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负责推荐上报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个人(单位)自荐,需经所在平台、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2.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别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候选对象。
3.专家评审。邀请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有效候选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入选名单。
4.公示公告。评定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后通过区级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各种署名异议,并组织进行核查。
5.上报批准。区委人才办将评选结果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批准。
6.通报表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入选者(单位)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并分别给予“钱塘杰出人才”“钱塘产业菁才”和“钱塘杰出青年人才”3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经费。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