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统计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他们具体是指什么单位?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深入了解~~~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都属于统计调查的基本单位,按法人单位统计和按产业活动单位统计是两种不同的统计原则,正确认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是科学有效开展统计调查的前提。
一、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区别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
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三)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在统计实践中,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
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二)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三)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 产业活动单位可以通过名称来快速判断,名称中包含“分店”“分厂”“分部”“分公司”等字眼的单位一般都为产业活动单位。
二、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联系
(一)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都属于统计调查的基本单位。
(二)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一个法人单位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产业活动单位组成,多产业法人单位管理和控制其所属的多个产业活动单位。
★ 如果一个法人单位仅有一个经营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则该法人单位本身就是产业活动单位。这种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
★ 如果一个法人单位内部活动涉及多个行业小类或位于一个以上的活动场所,应根据产业活动单位的条件并结合具体情况将其认定为多个产业活动单位。这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这些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
三、区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意义
长期以来,除普查外我国常规统计调查以法人单位统计为基本原则。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组织形式日趋复杂,跨行业、跨地区经营日益增多,按法人单位统计已无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真实情况。实现由法人单位统计转变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并重,是一场重大改革,这需要我们科学地区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明确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 有利于统一和规范普查、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的基本单位。
● 有利于科学地进行统计资料的采集、加工、整理和分析。
● 有利于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调查,避免统计单位的重复和遗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