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意见的通知》(环办便函〔2024〕86号)。新一版的核算和报告指南在关键环节体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特别是明确了非化石能源电力间接排放的认定条件。同一家企业内自产非化石能源电力通过专线直送给重点排放设施使用的电力;以及电力用户与非化石能源发电企业签署市场化交易合同,并通过电网配送给重点排放设施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等两类电力,其间接排放按0计算。为避免重复计算,配套开发了新的电力排放因子用于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间接排放(不再沿用此前的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2023年度不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交易电量的全国电网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5942tCO2/MW∙h。
原文网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3/t20240315_1068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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