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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统计年报
填报指南
一、填报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在示范区内,并且已列入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填报。(附件1: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单位名单)
二、填报路径
填报工作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fuwu.most.gov.cn。操作路径: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自然人/法人登陆-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火炬统计调查-企业年报(即统计年报表)-数据管理-填报。
三、填报要求
企业填报时需参考系统内操作说明—指标解释,并注意填报界面文字提示。填报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修改警告项及错误项:警告项请逐条填写原因;错误项如确为企业真实数据,请联系咨询电话进行说明。
四、纸质报表提交
统计年报表填报企业中,2023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需提交1套纸质报表,报表须由系统导出,带水印,单位负责人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左侧订书机装订),邮寄至:北京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6号中关村创业大厦一层116室。
五、填报时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企业填报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系统审核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21日。请企业于4月22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数据。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6日(邮寄材料时间以邮戳或发出时间为准)。
六、咨询电话
010-82898040 010-82898004
第一步:登录系统
(选择法人/自然人/二维码登录)

第二步:登录系统后选择
“服务事项”,并点击。

第三步:
出现如下页面后,勾选“关注”,在“已关注”状态下,点击右侧“办理入口”或“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选项按钮(如下图)。

第四步:
出现如下页面后,点击“确定”。

第五步:
出现如下页面后,点击“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后面的“我要办理”。进入统计填报系统。

第六步:
出现下图中“未提交”字样,点击“查看”。(特别提醒:3月底前务必填报“2023企业统计年报”,5月底之前务必填报“2023高企发展情况”,下图箭头所示。如果企业相关填报数据出来了,建议一起填报)。
注意:如果是园区内企业并纳入联网直报,没有左侧“2023年企业统计年报”的选项,请在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完成填报!

注意:如果没有“2023年企业统计年报”的选项,请在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完成填报!

第七步:
分别点击上图中右侧“查看”后,出现如下页面,请分别点击右侧“填报”,(见下图),根据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八步:
火炬统计依次填报完第1至第8步(下方有“保存数据”按钮,数据可暂存),点击“提交”,火炬统计填写完成(见下图)。
温馨提示:按照系统逻辑进行数据填报,如数据填写不符合系统逻辑,会出现错误和警告提示。针对警告项,需确认数据,若无误则需针对警告数据逐项填写情况说明(精简且真实有效)。针对错误项,必须进行数据修正或填写说明。

填报系统界面

步骤一:
1、已进区企业被批准入区时间,保持未选状态。

步骤二:
1、企业隶属关系:无隶属关系,保持未选状态
2、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收入从大到小,如果只有一项,只需要填写一条。

3、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关系:在孵企业、毕业企业、与孵化器无关中按照提示三选一

4、上市信息:证券代码:需要写全代码以及所属交易所缩写。

5、企业所属技术领域:选至三级领域。

步骤三:
1、关于营业收入:注意填报的逻辑关系



2、关于财务费用:如果企业有一些利息收入等放入财务费用中,本来正向的支出变为负向的收入。建议企业进行调整根据情况放入其他项,如其他收入等,如确定放入财务费用,则需要进行说明,解释发生的原因。

步骤四:
1、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都需填报,若高企未申报高企所得税减免,则需写明原因。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者能耗企业才需要填写

按照折算系数进行填报:
各能源品种的折标准煤系数

步骤五:
1、人员情况

2、当年新增从业人员:所有新入职人员(无论是否已经离职)

3、技能人员

步骤六:

1、科技项目:包括企业内部自研+在有关行政部门立项或备案的
2、当年发生的科技项目:
(1)今年立项并开展的
(2)以前年份已开展单今年仍在继续进行的
(3)今年完成或今年内失败终止的
3、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报告期内项目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总和,有按月计算。如某研究开发项目有2个研究开发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分别为7个月和10个月,则该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1×7+1×10=17(人月)。对于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每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注意:如果管理人员占比较高,或者大部分项目参加人员年度工作时间小于12个月等,造成科技活动人员数超过项目工作人员/12的1.5倍,系统会提示请予以说明。
步骤七:
1、关于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为项目经费支出;不能简单照搬立项经费,因为项目立项经费通常不包含项目人员工资;对于一些跨年度的科技项目,项目经费支出不能把整个项目各个年份累计的总经费照抄进去,只要求填报的本年支出的那部分经费。
步骤八:
1、新产品产值

步骤九:
1、火炬统计依次填报完第1至第8步(下方有“保存数据”按钮,数据可暂存),点击“提交”,火炬统计填写完成(见下图)。

2、按照系统逻辑进行数据填报,如数据填写不符合系统逻辑,会出现错误和警告提示。针对警告项,需确认数据,若无误则需针对警告数据逐项填写情况说明(精简且真实有效)。针对错误项,必须进行数据修正或填写说明。(见下图)。

附件:
1.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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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发展情况填报指南
一、填报范围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附件2: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报告单位名单)
二、填报路径
填报工作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fuwu.most.gov.cn。操作路径: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自然人/法人登陆-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火炬统计调查-高企发展情况(即年度发展报告)-数据管理-填报。
三、填报要求
1、填报地点: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2、登录:用申报高企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
3、填报年度:上一年度(2023年度);
4、填报依据:依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科技人员年度统计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统计报表等;
5、填报内容: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情况;
6、填报范围:发证日期为2021年-2023年期间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
未找到办理入口时,请在“服务事项”中查找并请点击“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可点击“未关注”时期变成“已关注”!然后点击“办理入口”
如果右侧清单空白,可以尝试在右上角红框处搜索或更换其他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模式、IE9以上)。
四、填报时间
1.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2.系统审核反馈:年度发展报告填报系统不显示审核结果,企业可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查看进度。
五、注意事项
1、系统财务数据单位是千元,数据保留二位小数;
2、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一般企业可填0;
3、在中国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参考企业内部研发费辅助账,数据不可填0,没有境外研发的企业的研发费=中国境内研发费;
4、总收入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5、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计算;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总收入≥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7、新增就业人员是上年新入职的人数,不要减去离职的人数;
8、知识产权是指上年获得授权证书的,受理通知书数量不能算;
9、科技人员占比达到10%以上,且必须是公司2023年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包括专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10、高新年报注意符合高新指标要求,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研发投入统计、火炬年报填报的数据统一。
11、登录账号密码与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一致。首次登陆,需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如无法登录,企业可于登录界面点击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六、咨询电话
010-82898040 010-82898004
第一步:
登录系统(选择法人/自然人/二维码登录)

第二步:
登录系统后选择“服务事项”,并点击。

第三步:
在“服务事项”中查找“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模块进入办理,请勿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否则可能找不到填报入口!如果右侧清单空白,可以尝试在右上角红框处搜索或更换其他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模式、IE9以上)。出现如下页面后,勾选“关注”,在“已关注”状态下,点击右侧“办理入口”或“科 技部火炬统计调查”选项按钮(如下图)。

第四步:
出现如下页面后,点击“确定”。

第五步:
出现如下页面后,点击“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后面的“我要办理”。进入统计填报系统。

注意:没有左侧“2023年企业统计”的选项,请在统计局联网

直报平台完成填报!再继续点击“查看”按钮填写“2023年高企发展情况”。
第六步:
填报数据时,如需要了解所填指标的定义或要求,可点击左侧“操作说明”-“指标解释”进行查看。

第七步:
数据管理,点击右侧“填报”开始数据填写。5月31日截止。

第八步:
数据填报,依次填写第1步至第4步,每步填写完点击“保存数据”按钮进入下一步,全部填写完成后建议先点击 “检查和原因”进行自查,确定没有再需修改的数据后,点击“提交”。

第九步:
数据修改,如填写数据不符合要求,点击“检查和原因”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数据修正或说明。依次填报完第1至第4步(注意“以汇算清缴的数据为依据”,数据可暂存)。

附件:
2.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报告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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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孵化企业-
3000+
-引进留学人员-
1600+
-年融资额-
10亿+
-上市挂牌企业-
60家
-专精特新-
91家

海淀区科信局官方唯一委托
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单位


海淀创业园

微信账号:海淀创业园--ID:hpiospp
官方网站:http://www.ospp.com
园区地址:
中关村创业大厦:北京•海淀•上地信息路26号
中关村发展大厦:北京•海淀•上地信息路12号
创业园标厂:北京•海淀•上地创业中路36号(3-5层)
入园咨询
010-82898799 张老师
010-82898742 刘老师
投资融资
010-82898712 赵老师
园区政策
010-82898737 李老师
品宣活动
010-82898768 刘老师
010-82898747 许老师
技术合同登记
010-82898750 张老师
国高新申报咨询
010-82898040 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