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非法生产窝点“1·20”爆炸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24]4号,以下简称《通报》),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并就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打击整治力度,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以下是五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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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莹
审核:右安门街道平安办(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