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7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化工园区达到10家,7家园区进入全国30强,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至60%左右,园区营业收入占化工行业比重提高到75%左右,90%以上的化工园区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园区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
《意见》支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安全环保水平高、开发面积占比高的园区适当扩容,为项目落地提供承载空间。创新园区管理方式,将化工重点监控点逐步纳入园区,加强并点扩区后统一规范管理。
《意见》要求,推动产业链“建延补强”,加强园区企业梯度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产业协同链式发展。每个园区确定1—2个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链条,构建“产业有主导、园区有特色”的发展新格局。支持拥有两个化工园区的县(市、区)对园区进行整合。深入落实“链长制”推进机制,细化园区产业链“一园一图谱”,构建链主企业牵引、配套企业联动、合作平台支撑、政策要素保障的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实现从初级原料向高端化工新材料转变,从单一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重点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高能级项目。
坚持创新驱动,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方面,《意见》要求,支持园区建设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孵化平台、中试基地等创新载体,推动创新资源整合集聚,加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现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力争创建5个以上高端化工领域省级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鼓励园区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园区内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左右。
根据《意见》,山东省采取标准倒逼、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措施,加快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推动化工行业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除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橡胶制品业以及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海水或卤水提取溴素、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等领域外,原则上不得在化工园区和化工重点监控点外新建、扩建、改建化工生产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内进行选址布局。园区外非重点监控点化工企业,可以在原厂区就地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安全隐患整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项目,不受投资额限制,原则上不得新增产能。
山东省将建立健全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推动园区内劳动密集型和产业链关联度低的非化工生产企业逐步迁出或转产。推动园区内非化工企业与优质化工企业开展合作,实现园区内非化工项目向化工项目转型。支持优质企业整合重组低效产能。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化工企业深入对接,吸引世界500强等知名化工企业落户园区发展。
来源: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