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问:企业所得税中的亏损是指什么?
答: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问:企业可弥补亏损的限额是多少?
答: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没有弥补限额,但是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有最长结转年限的限制。
问:往年度的亏损结转年限是多久?
答:按规定一般企业是5年。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10年。
问:企业延长弥补亏损年限需要备案吗?
答:符合规定延长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条件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自行计算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并填写相关纳税申报表。
问: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答:可以。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当本表第3+4-5-6-7-8 行≤0 时,本行=0。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问:我们公司有些境外业务,与我们公司境内的亏损可以相互弥补吗?
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境内企业亏损可以用境外所得进行弥补。
问:企业筹办期间能否确定为亏损年度?
答: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问:如果遇到税务机关对我们公司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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