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必不可少,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能度过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作出如下提示:
一、食品采购要留心。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适量;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二、自制食品要规范。食品原料要洗净,加工用具和食品原料生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调时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不食用野蘑菇及病死畜禽肉;不购买、食用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饮用私人酿制的“三无”白酒。
三、冬季进补防范意外中毒。草乌、附子等是毒性极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加工食用,不能饮用以此类药材自行泡制的药酒,发现亲朋好友煮食或饮用时一定要坚决劝阻。
四、增强就餐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监督公示牌且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
五、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自觉履行报备义务。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10日内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集体聚餐(宴席)用酒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散装储藏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集体聚餐(宴席)5桌(含)以上且使用散装白酒的,应当在申报集体聚餐时一并报备,并签订承诺书。集体聚餐(宴席)承办者应当加强散装白酒管理,坛装散装白酒应当入库存放,专人保管,防止恶意行为。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要确保食品原料合格、确保操作人员健康、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防止食物及食品原料交叉污染、防止食物变质。
六、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散装白酒的要从合法渠道购买并索取票据、凭证。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文明聚餐,不要劝酒、斗酒、酗酒和过量饮酒。
一、饮食清淡,不油腻。吃得过于油腻,会导致能量过剩,加重肠胃负担,引起体重增加,甚至肠胃疾病。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并不要过量食用。肥肉、动物内脏等应适量少吃,鱼、虾、蚌、贝等水产品脂肪低而富含优质蛋白质,可以适量多吃一些。
二、适量为止,不过饱。注意控制食量,不要吃得过于饱胀。节日期间不同平时,饮食缺乏规律,要饮食适量,短时间内摄入太多食物、饮料等会引起胃肠功能失调。
三、食物多样,不单调。注重饮食合理搭配、选择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样化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少吃油炸、烧烤食物。
四、清淡饮品,少喝酒。水是最好的饮料,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6岁以上儿童日均饮水量建议在800-1400毫升,成人在1500-1700毫升。不要喝过凉饮品,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喝酒要适量,每天不超过低度白酒(38度)50毫升(约1两)所含的酒精量为适量,或饮用葡萄酒不超过150毫升(约1杯)、啤酒不超过450毫升(约1瓶)。
五、零食零吃,不为主。零食应以水果、坚果等为主。只宜零吃,不能代替正餐。炸薯片(条)等零食能量较多,应少吃或不吃。
六、消费者在饮食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
来源: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