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并备案审批,我队将从2021年10月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安岚高速岚皋收费站出口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违法抓拍设备。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
特此通告
2021年9月28日